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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單位可以按照市場價出售房改房。目前本市各單位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的價格是1560元/平方米,而同樣地段的房,市場價可能是4000元/平方米,也可能是6000元/平方米。為了落實《關於房改售房若乾問題的通知》(京國土房管字[2000]第178號)文件,市國土房管局、市房改辦發布了《關於單位按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國土房管改字[2001]586號)。該通知指出:
■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的對象
目前,市場上有一些單位效益不錯,職工工資收入中已全部包含住房消費的部分,那麼單位就不再為職工提供住房方面的補貼。比如建設銀行總行等一些單位在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時是按照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的,由於在該《通知》出臺前,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的規定,只是僅僅停留在原則性的規定上,沒有出臺可供實際操作的細則,所以,這個通知的出臺,對於一些按照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的單位將有據可依。
■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的程序
首先,單位按照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必須是取得權屬證明,也就是具有確權證明和經權屬登記部門審核同意簽注意見並加蓋公章的具結保證書,纔可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如果沒有取得權屬證明的,須在辦理權屬證明之後,由產權單位按照公有住房出售方案審批管理權限,上報主管房改部門,由房改主管部門審查後符合政策的,由房改部門批准同意出售。
其次,簽訂公房買賣合同。產權單位和職工正式簽訂公房買賣合同,並持批准文件到房屋所在地轄區內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第三,土地出讓金的交納。對於售房單位購買的如果是商品房,那麼在按照市場價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時,不需再補交土地出讓金。但是,對於單位自建、聯建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尚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的住房,應由產權單位按規定持合同、房契過戶材料及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到市國土房管局土地出讓處補交土地出讓金,補辦土地出讓手續。
第四,辦理房改備案及測繪房屋。售房單位持以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實施辦法、房改部門的批復、所售住房權屬證明復印件、土地出讓合同以及土地出讓金的證明,到房屋所在區、縣政府房改辦備案。
各區、縣房地局在接到區縣房改辦開出的房改售房備案通知單後,即可按照房改售房的有關規定指導單位進行測繪。然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領取住房產權證。
■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的產權性質
根據購買價格和住房屬性不同,職工按照市場價格購買公房,支付了與購買商品房同等的價格,土地性質也是出讓方式,所以在向職工發放房屋所有權證時,按照商品房產權性質辦理產權,發給商品住房產權證。
■市場價出售公有住房再上市
對於按照市場價出售的公房,由於其產權性質屬於商品房,所以上市時,不是按照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再上市時,采取分段價格、收益分成的原則。即按照市場價購買的公房在上市時不再進行收益分成。 (景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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