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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備受關注的房地產行業也隨之呈現新態勢:高利潤時代漸入尾聲,房企紛紛潛心投入運營、資本、產品及服務等全方位綜合實力的鍛造。同時,“保障房與商品房並重”也日漸成爲房企的開發常態。
“2007年後,國家對保障房建設曾加大力度,特別是“十二五”期間提出3600萬套建設目標,現在看來“十二五”前四年全國已開工各類保障性住房或棚戶區改造項目3200萬套,基本建成了2000萬套,今年計劃開工700萬套,基本建成480萬套。”在近日舉辦的企業社會責任研討會暨《中信地產社會責任報告(2011-2013年)》發佈會上,中國房地產協會名譽副會長朱中一說,並做了《新常態下保障房計劃的實現形式和參與保障房建設的企業責任》主題演講。
他指出,近些年“社會責任”這一概念漸被國企、央企所接受,不少央企還做了社會責任報告。“已經參與保障房建設的企業,一定要積極落實對政府的承諾,讓保障房老百姓得到實惠。”
早在十八大以前,朱中一在給國務院領導做的形勢彙報裏指出,“保障房的建設,有的政府資金是不到位的,不少保障房建在比較偏僻的地方,如果配套不到位怎麼讓老百姓住。”此提議很快得到部委的積極反饋,追加了保障性住房配套設施的資金。
“我爲什麼說保障房的責任是政府的,如果政府給的地很偏,但當時的資金光考慮建房資金沒有考慮配套的資金,那你叫企業配套肯定很難配套,因爲企業肯定要有一定的盈利,儘管保障房保本盈利還是要的,讓企業搞賠本買賣還是不太現實的,所以政府責任該落實的要落實。”
對於新常態下的保障房情況,朱中一也提出自己的看法:“目前情況下,由於整個市場供求關係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另外隨着前幾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規模的推進,保障房供不應求的局面大大緩解,加上一些地方商品房市場供明顯大於求,政府最近提出加快和培育發展住房的租賃市場,所以我自己感覺到,今後起碼“十三五”保障性住房計劃的提出肯定是由下而上提出,而且是量力而行的。”
此外,他建議道,“保障房的實現形式要逐步地從實物保障爲主向建設和租賃、補貼並舉轉化,補‘磚頭’和補‘人頭’結合,擴大保障房家庭在市場上購買和租賃比例,政府通過租金補貼來實現保障,就是保障房形式也有所校正。”(記者唐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