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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江西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實施方案》日前出臺。按照方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市、縣不動產登記機構建設工作。2016年1月開始,市、縣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照國家不動產統一登記依據、簿冊、表格、證書開展登記業務。2016年底全省全面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
市縣不動產職責整合2月底前完成
記者瞭解到,我省依照“將房屋登記、林地登記、土地登記的職責整合,由國土資源部門承擔”的規定,提出本地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正式意見,市、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工作應在2015年2底前完成。
對農業部門承擔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職責給予四年過渡期。2017年開始,按照逐步過渡的要求,由縣級不動產登記機構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要求具體承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發證,2018年完成過渡。
由國土資源部門牽頭,住建等部門配合,做好不動產登記資料移交、系統對接、工作銜接。國土資源部門協同住建(房管)、林業等部門擬訂本地工作銜接方案,探索內部工作流程整合、優化的方向和途徑,儘快設立統一窗口、實現一個窗口受理和頒發證書。2015年底前完成省級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銜接,2016年3月底前完成市、縣工作銜接。
建設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各地在工作銜接時,要加強以往登記文件、檔案資料等保管工作,確保系統完整移交,不動產統一登記轉入正常後一定時期內完成資料移交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完成市、縣級不動產登記資料檔案移交。
嚴格執行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的要求,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業務聯動,通過數據交接接口、數據抄送等方式,實現國土資源、住建等多部門業務協同,土地、房產等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記者楊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