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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洪其
住建部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4個月來,有30家建築企業陸續上榜建築質量違法違規“黑名單”,其中中國建築、中國二冶、中煤建設3家央企和河北中建等6家地方國企也榜上有名。專家建議,建築質量“黑名單”制度應常態化,接受社會公開監督,同時加大違法違規制裁。
建築質量問題,會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危害。近年來,各地出現“樓靠靠”“樓脆脆”“樓倒倒”及重大建築責任事故,幾乎都能發現存在嚴重的建築質量違法違規行爲。根據《建築法》《招標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建築質量違法違規行爲嚴加懲處,使涉事企業付出慘重代價,才能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在建築行業形成巨大的震懾。
上述列入建築質量違法違規“黑名單”的建築企業中,包括央企在內的國企佔三分之一,佔比不可謂不高。比較國企和民企、私企,他們涉及建築質量違法違規的內容沒有根本的不同,監管不嚴、違法成本低等原因也大同小異,基於這些情況,對國企涉及建築質量違法違規更應加重懲處,而不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能姑息縱容,養癰爲患。
這首先是因爲,較之民營和私人建築企業,國有建築企業對建築工程和建築市場承擔了更重大的職責。從中國建築、中國二冶等響噹噹的央企,到河北中建、遼寧東億建築等地方龍頭國企,他們不但是國家和地方的支柱性建築企業,承擔着大型公共建築和民生工程的建設任務,有的企業實際上還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對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引領建築行業健康發展,承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責任。在建築行業中,國企理當成爲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的典範,而國企一旦涉及建築質量違法違規,勢必造成嚴重的影響和負面效應,因此理當依法嚴懲,促使國企更加珍視自己的地位和責任,自覺維護自己的形象和公信力。
其次,較之大多數民營和私人建築企業,國有建築企業在資金、技術、競爭力、影響力等方面具有突出優勢。當下建築市場已是一個競爭比較充分的市場,民企、私企可以與國企進行公開、公平的競爭,但國企實力更雄厚,享有更多政策保障和政府資源,民企、私企在競爭中往往只能處於下風,分享相對邊緣的市場和資源。在建築市場中,國企“塊頭”更大,能力和責任也更大,相應的條件和罰則應當更嚴,如果涉及違法違規,付出的代價也應當更高,受到的懲處應當更重,才能對民企、私企產生足夠的警示,在建築行業形成“守法安全、違法必懲”的氛圍。
建築質量事關公共安全,事關百姓生命健康,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來不得半點苟且懈怠。對國有建築企業提出高標準嚴要求,對涉及建築質量違法的國企加重懲處,這是一條必須堅守的底線,不能有半點含糊輕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