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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昨天表示,經市政府批准,本市售後公房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已從2014年12月26日起進行第三次調整。爲實現公有住宅售後與商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計費方式並軌,新標準中公有住宅售後管理費、保潔費和保安費均按房屋建築面積計費,管理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18元,保潔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6元,保安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36元。
根據新標準,以建築面積54平方米的多層中套住宅房屋爲例,2013年收費標準爲每月33元,2014年收費標準爲每月43.2元,比2013年標準增加10.2元。
市房管局同時明確,自2015年9月1日起,公有住宅售後維修資金不再列支物業服務費相關費用。綠化養護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保養、維修等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
在具體調整時,已組建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根據《關於調整公有住宅售後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和《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後小區物業服務標準》,協商確定管理、保潔和保安等物業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並在小區內予以公告後施行。物業服務標準超出《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後小區物業服務標準》的,相關服務費用的收費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相應提高,調整後的物業服務費標準應當經業主大會表決同意後方可施行。
未組建業主大會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關於調整公有住宅售後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確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並在小區內公示七日後施行。
公示期間,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業主提出的疑問進行解釋說明。物業服務企業解釋說明後,業主仍有異議的,物業所在地房管辦事處應會同居民委員會做好協調解釋工作。(記者任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