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綸
據《新快報》報道,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日前正式出臺8000多套限價房的上市和退出指引。廣州市目前的5個限價房項目,即使以當年的最高限價計算,到目前爲止其周邊區域的價格也爲當初最高限價的三倍。“夾心層”市民盼再推限價房,相關負責人迴應,廣州目前在不少保障房項目的建設中,都考慮建設限價房,不過目前相關政策還在研究之中。
其實不少地方都已經取消了限價房,所以這一回應讓人有些意外。限價房主要針對中等收入家庭,這在房價高企的大城市,無疑是一塊“大蛋糕”,只要符合年齡、收入等諸多條件,市民大都願意試試“搖號”的運氣。毫無疑問,總有幸運兒能搖中號,比如前述8000多套限價房的業主。
但是,限價房的出現,本身就是不公平的產物,它的不公平存在兩個方面:其一,由政府以照顧“夾心層”家庭的名義,從利益巨大的房地產市場切出一塊蛋糕,雖是搖號分配,但是享受福利的總是小部分市民,絕大部分納稅人都是埋單者。限價房的成本,一定會在城市的總體建設成本中體現出來,不會突然蒸發。
其二,有幸“搖號”中籤併購買限價房的市民往往並非收入最底層人士,其中很多人有極大可能在未來幾年持續提高收入,甚至有能夠購買同地段商品房的能力,但是,同時他們卻又享受了限價房這一怪胎帶來的房價高漲的收益。現在政府部門又出臺政策,允許他們在滿足某些條件之後,可以獲得產權,甚至可以上市買賣。姑且不討論“限價房上市轉讓需繳差價70%給政府”是否合理,只想問一句:以公共服務產品直面市民的限價房,未來居然可以上市放售,業主和政府爲收益分配產生意見對峙,這還是當初出臺限價房政策的初衷嗎?
“限價房上市轉讓需繳差價70%給政府”自然不合理,但是繳差價的百分比是多少纔是合理的?如何精確計算?我認爲更大的不合理的存在是限價房這一怪胎,取消這一怪胎,要做的是讓更多市民有條件租得起房,這纔是正確的方向。
誠然,傳統有“居者有其屋”的觀念,但是這一觀念,在如今的大城市,特別是一線城市確實要改變了。熱盼“夾心層”的市民要意識到:你們一再呼籲政府推限價房,但是幸運兒有極大可能並非是你們,但是限價房的成本,一定是會通過某些看不見的渠道被迫分擔。與其如此,何不呼籲政府建設更多廉租房,特別是要呼籲政府進一步清理中心城區的公共房源,盡最大可能,挖掘最大潛力,儘量分擔市民的租房痛苦,這纔是解決問題的正道。
現在的情況是:房價只要一滯漲,或者稍有下跌,政府的“土地財政”便難以爲繼,地方債務壓力陡增,於是馬上放鬆政策,刺激房價。這樣一種局面,必然讓“夾心層”市民面對高房價怨聲載道,同時又增強其對限價房的期待。正是政策的錯誤引導,導致了今天的被動局面,有關部門不應一錯再錯,而是應該及時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