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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可調換同套型
好不容易住上了公租房,可離孩子學校或單位太遠,今後這樣的尷尬可通過調換來化解。昨天,市住建委出臺《關於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調換及調整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入住公共租賃住房後,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後,可與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調換配租住房。
上網找調換對象
《通知》規定,家庭入住公共租賃住房後,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後,可與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調換配租住房。市住建委將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中發佈房源調換信息,承租家庭可登錄系統“自助”尋找合適的調換對象。
《通知》明確,公租房承租家庭入住後,家庭結構發生變化的,可申請調整配租住房改善居住困難。例如單身承租者結婚、家庭新增人口等,經區縣住房部門複覈,仍符合配租條件的家庭,可申請調整面積更大的住房承租。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希望調小住房面積的,也可申請。
換房需要先公示
承租住房調整工作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有調整需求的家庭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承租家庭可在規定期限內填寫《承租家庭申請書》,向現居住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管理服務站提出住房調整申請,並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及其他家庭人口、結構變化相關的證明材料。
經過房屋產權單位、區縣住保部門等進行審覈後,符合調整條件的家庭,在公共租賃住房小區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的,區縣住保部門在15日內向房屋產權單位出具《房屋租賃服務辦理通知書》。
同期申請小面積優先
房屋產權單位爲通過審覈的調整家庭登記排序,建立承租家庭調整輪候需求庫。需求項目中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源時,產權單位可直接予以調整,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家庭按規定期限騰退原承租住房,房屋租賃期限爲原房屋租賃合同剩餘期限。
房屋產權單位可根據區縣調整審批意見時間先後順序排序,區縣審批時間一致的按照承租家庭申請時間先後順序排序,申請時間一致的按照家庭住房面積排序,住房面積小的優先。
房屋產權單位持有的空置房源每年向社會公開配租前,將劃出一定比例房源滿足調整家庭需求,如暫時沒有可供調整的房源,承租家庭還可登記參加其他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的搖號配租,搖號期間可繼續承租原有住房。
-提示
租約到期前仨月
不能換
此外,通知還規定了不予受理調換的情形,包括承租家庭違反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相關規定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經房屋產權單位制止拒不改正的,或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前3個月內的。違規行爲包括轉租、轉借公租房,累計3個月不交租金等。
晨報記者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