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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份,市民田女士在福山區北美楓情小區買了一套二手房,並辦理了房產過戶等相關手續。
但就在本月7日,她家裏的防盜門鎖突然被人給換了。她報了警。
本以爲事情就這樣過去了,沒想到3天后,換鎖的一方再次來到她家打算換鎖。因爲當時她在家,對方沒能得逞。
爲什麼已經取得所有權的房屋卻被他人接連換鎖?
下班回家,發現家門被換了鎖
12月7日下午5點左右,田女士下班後接孩子回家,來到屋門前卻怎麼也進不了家,原來自家防盜門的鎖被人給換了。“會是誰幹的呢?”她想,平時並沒有得罪什麼人,應該不會是惡作劇。思前想後,她想到了前幾天貼在樓道里的紙條。“4號,我們樓道里貼了個紙條,上面寫着催房租的消息。消息上還說,如果逾期不交房租,就會換鎖。”
田女士說,她是通過福山區昊宏中介買的二手房。8月17日,她跟原房主王來平(化名)簽訂了買賣合同,交了37萬元全部房款和其他稅項,並於9月底辦理了房產過戶等相關手續。經記者覈實,田女士確實與原房主過了戶。
12月4日,她在樓道里看到了另一家房產中介——築家房產中介貼的紙條。買房前,她的確發現裏面有租客居住,但她並不清楚房子與築家房產中介之間有什麼糾紛。
爲防止意外,貼條的當天她就與原房主通過電話協商,要求對方跟房產中介處理好,“沒想到這樣的事還是發生了。”
雖然從未接觸過築家房產中介,她還是根據紙條上留下的電話聯繫到了對方,對方承認換鎖是他們所爲,並解釋這樣做的目的是收回房屋的使用權。
雙方互不讓步,事情陷入僵局
田女士手裏持有房屋房產證、土地證等相關證件,在她眼裏,築家房產中介的行爲已經嚴重影響到她的正常生活,於是便報了警。出乎她的意料,築家房產中介並沒有退縮,而是也拿出一份合同。這份合同是中介與原房主在2012年簽訂的,根據合同,中介總共享有房屋使用權5年,截至目前還有3年期限。
鑑於這屬於民事糾紛,派出所民警希望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田女士要求對方不再影響她的正常生活,中介則要求田女士搬出,維護中介對此房屋的合法使用權。雙方几次溝通,可誰也不退步。
12月10日中午,築家房產中介再次派人來到這裏準備換鎖,由於田女士在家,換鎖並未進行,但中介工作人員向她下達了通知,若她一家還不搬出,還將再次換鎖,收回房屋使用權。
“我不可能天天不上班,在家看着。”田女士說,對方的換鎖行爲已經威脅到自家的財產安全和居住安全。
房產中介: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
築家房產中介崇文街店的員工說,換鎖確實是公司行爲,但只是保護權益的一種手段,“作爲中介,我們都會提前通知租客交款,若對方不交款,且仍佔用房屋,只能通過換鎖來收回。”到達交款日期後,租客並沒有交款,“等我們去出租屋,看到住在裏面的並不是我們的客戶,讓她搬走未能成功,所以才換了鎖。”
築家房產經紀有限公司鹿姓負責人說,與原房主簽訂合同時,房子還是毛坯房,是中介公司花錢做的裝修,合同約定,中介享有60個月的使用權。隨後,鹿姓負責人給記者出示了當初簽訂的合同。記者發現,除了以上內容,合同中還約定,若未到使用期滿,房主想把房子賣掉,需提前30日告知中介,並支付中介裝修費、廣告費等損失3萬元。
“直到現在,我們還每月按時給原房主打租金。”鹿姓負責人說,中介並沒有收到原房主關於解除合同的通知,只有繼續履行合同。此外,負責人也坦言,會繼續採取必要措施,收回對房屋的使用權,“現在房子沒法出租,不僅少了這部分收益,每月還得支出給原房主的租金。”中介負責人說,若田女士一家堅持不搬出,將於近期下達律師函。
原房主不配合三方無法協商
築家房產中介鹿姓負責人坦言,從事房產中介7年的時間裏,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按說在二手房買賣前,都會註明房屋現有狀況,簽訂協議時也該規定何時通過何種方式交房。”鹿姓負責人堅持,田女士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原房主,但這不能影響中介的使用權,否則中介也將用法律武器維權。
那麼,在買房前,田女士是否知道中介與原房主簽訂的租賃合同?田女士說,她知道當初有人租住,但並不清楚原房主與中介的租賃合同。築家房產中介崇文街店工作人員說,這套房子最後的房客,採用押一付五的方式租住,截止到12月份,“但據我們所知,房客還沒有到截止日期就搬走了,也未向我們索要1000元押金。”工作人員懷疑,可能爲了提前讓田女士入住,原房主與房客私下協商解決了。
如今,想要解決此事,田女士、原房主和築家房產中介須坐下來好好商議,但中介方面說,他們多次聯繫原房主,對方要麼不接電話,要麼不給出具體的解決辦法。
同時,中介方面說,原房主在賣房前並未告知他們,他們對此並不知情。那麼,原房主在賣房前是否告知買房者有關情況?記者聯繫了原房主王來平,但對方說,在老家有事,還未說明情況,就將電話掛斷,當記者再次聯繫對方時,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中介換鎖屬違法行爲
山東信誼律師事務所付磊律師認爲,“買賣不破租賃”這一說法具有相對性,而一旦滿足三個條件,這一說法將不再受用,即已付款、已過戶、現房主買房時對房屋租賃並不知情。
付律師說,根據田女士的說法,她已經滿足法律上的善意取得,法律也會對此進行保護。
此外,付律師認爲,中介私自更換田女士房鎖的情況屬違法行爲,侵犯了田女士的合法權益。房產中介可聯繫原房主,向原房主索要違約金,若對方不接受,則可向法院起訴。
本報記者楊薪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