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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防部網站昨日消息,經中央軍委批准,總後勤部下發了從嚴規範軍隊自籌資金工程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禁止將自籌資金投向樓堂館所和商業用房項目上,而應向基層部隊傾斜。
據總後基建營房部負責人介紹,自籌資金工程是指使用本單位歷年預算外經費結餘、國家或地方政府資金、經總部批准的事業經費等安排的工程建設項目。因其建設經費渠道多元,建設單位主動性大,工程監管困難,又是樓堂館所和計劃外項目、“三超”問題的易發多發領域。
《關於自籌資金工程建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優化建設項目投向投量。切實把自籌資金的投向引導到利於提高部隊戰鬥力上來;堅持向基層部隊傾斜,重點安排部隊戰備、訓練、生活急需的缺房添建、舊房整治和營區水、電、暖設施更新改造項目,嚴禁樓堂館所和商業用房項目。
《通知》要求調整建設項目審批辦法。1000萬元以內的小型自籌資金工程項目多爲部隊急需解決的改擴建及整修項目,將此類項目交由各自大單位審批,發揮其主觀能動性,縮短項目審批週期,提高建設項目的時效性。總部要加強規劃計劃監管,在報批自籌資金工程設計任務書前,必須由大單位黨委集中審議計劃方案並報總部覈准。
《通知》還提出,要嚴格資金驗資審覈手續。爲防止超財力建設,大中型自籌資金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填報《特殊項目經費使用審批單》,由總後勤部財務部提出審覈意見。
此外,在規範項目編報審批工作方面,自籌資金工程設計任務書由營房、財務部門聯署上報,做到格式規範、內容真實、要素齊全、資料完備。工程建設計劃大單位分別於每年3月、10月呈報,總後勤部6月、12月審批下達。
國防部網站消息稱,此次下發《通知》是要貫徹落實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方針,進一步匡正建設行爲,規範管理程序,確保自籌資金工程建設的正確方向。(記者嶽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