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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有種種阻隔,但被認爲有助於反腐,擬將官員房產納入統一信息系統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依然將按期出臺,目前已由國務院簽發,定於年內頒佈,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從1995年開始,中央先後頒佈了《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等多個文件,官員的申報範圍也從“收入”,擴展到不動產、股票等。但是,反腐效果卻並不明顯,而“查房反腐”的一個瓶頸,在於不動產登記制度的不統一、不完善。
此前有媒體報道,不動產信息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將與官員財產申報信息等系統並軌,官員瞞報登記資產信息將被“剎車”,“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寫入《不動產登記條例》。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表示,條例的一大優勢在於,此前龐雜而分散的不動產系統將會整合成一個統一的平臺。對於打老虎來說,不再需要各地蒐集線索,只要經過一個平臺就可以查詢某一特定個人名下的全部不動產。
程嘯稱,即將頒佈的《暫行條例》較《徵求意見稿》多了5條,主要增加了不動產登記的類型等條例,現在共35條。多位參與不動產登記相關工作的學者表示,增加的登記類型中明確了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暫行條例》。
儘管暫行條例即將出臺,但我國的不動產登記仍面臨許多問題,“出臺後,看市場上的反饋,發現問題的話再來完善條例更符合市場需要。”相關學者稱。
程嘯表示,《暫行條例》出臺後,縣市一級的不動產登記機構的統一需要時間,另外各類不動產登記之間的協調和統一還需要一段較長的磨合期,不動產登記走上正軌最起碼要幾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