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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清遠市中院舉行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現場參加了一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庭審。該糾紛案爲清遠市時尚都市樓盤施工方陝西建工第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起訴樓盤開發商“清遠市長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時尚都市1、2號樓所欠工程款及相關補償款、停工損失本息共6627萬餘元。而時尚都市開發商方則表示,由於建設方相關工程未完工,且此前已經足額支付建設方工程款5600萬餘元,不存在欠款。庭審當日,雙方當事人均未到庭,均由律師代理出庭。法庭未當庭宣判。
繼去年6月份新城時尚都市樓盤陷入“一房多賣”,引發業主上訪事件後,日前該樓盤開發商長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長龍地產”)又被施工方告上法庭。施工方陝西建工第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起訴稱,因興建“時尚都市”工程,於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與長龍地產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尚都市”1號、2號樓基坑支護工程合同》、《時尚都市1號、2號樓建築施工補充合同》,以及給水工程、電氣安裝工程等5個合同,隨後,施工方進場施工,至2011年9月框架結構主體封頂,現工程已完工,要求開發商支付各項工程款共6627萬餘元,其中工程價款4581萬餘元(總款爲8871萬餘元,已支付4500萬元,另有未付弱電、排水工程款210餘萬元),工程補償款695萬餘元,工程進度款利息1300萬元,停工損失50萬餘元。施工方表示,上述款項經多次追討無果。
長龍地產方代理律師表示,該方已支付工程款5650餘萬元,但施工方仍有1000多萬元的工程未實際履行,因此,長龍地產方並不欠施工方相關款項。
庭審中,雙方對於工程“實際造價”、“完成工程進度”、“實際支付額”等方面存在爭議焦點,經一方提出申請,法官將由搖珠委託第三方對“工程實際完成情況”進行鑑定,並讓雙方再補充出具工程款收支憑證。法庭並未當庭宣判。(記者/張俊通訊員/清法宣李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