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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1月28日以《壁掛爐改集中供暖收多少錢?》爲題,報道了長安區錦融尚御小區一期業主對小區採取壁掛爐取暖方式不滿意,要求與二期一起納入集中供暖(詳見本報當日A17版報道)。此事見報後,立即引起小區一期業主關注,不少業主紛紛來電反映此事。
於女士是小區一期的業主,據她介紹,2010年,他們購房時與開發商簽訂的一份購房協議,協議中對供暖方式並未做詳細約定,“不過,當時買房時開發商說二環以外沒有熱源,用壁掛爐取暖只起到過渡作用,最終還是市政供暖,市政供暖不就是集中供暖嗎?”她說,到了去年5月交房時,不少業主發現供暖方式是壁掛爐時,都不願意收房。“當時,開發商承諾說有熱源就給我們改,可現在卻提出苛刻條件。”
與此同時,一期業主樑女士也持相同說法,小區二期建成後納入集中供暖,一期業主代表與開發商協商納入集中供暖,“可開發商不僅要百分之百的業主同意,還要每戶繳納95元/平方米的改造費。物價部門不是說接口費是40元/平方米,咋開發商卻另要價?”
昨日下午,該小區地產負責人黃先生給記者答覆說,小區一期售房時,他們並未給業主承諾是集中供暖,因爲2010年時小區附近並未有熱源,一期所有業主家安裝的都是壁掛爐。現在小區附近剛有熱源,對方也是第一年供熱,當他們得知一期業主也想納入集中供暖時,曾向物價部門諮詢過,得到的答覆是接口費爲40元/平方米,而剩餘55元/平方米是地產方面經過成本覈算,收取的從小區換熱站到樓口鋪管的施工費用。
他說,由於施工涉及所有業主,成本覈算需要業主同意方可施工,否則施工會有難度。□社區記者杜慧卞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