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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今年新增200多家4A級景區,不過有人發現,在國家組織評定的旅遊風景區內出現皮草、玉器、傢俱等商場。很多消費者表示不理解,認爲購物場所不應定義爲景區,但部分專家表示,如果購物場所達到標準,一樣可以被評爲4A級的景區。那麼,4A級景區包含大型購物場所是否合適?
正方
購物場所符合條件即可申報
前幾年有過一批購物場所申報4A級景區成功,引起了廣泛關注,但後期就沒有延續,其實在服務方面很多購物場所做得比景區更好。評A級是有標準的,不過這也反映出評定標準在某些方面比較模糊。購物場所可以滿足購物、娛樂、交通等方面條件,遊玩的價值雖弱,但也具有觀賞性,不讓購物場所評級不太合理。應該在前期就界定清楚何爲景區,並由權威機構做鑑定,這樣消費者才能夠認可。
廣東決策研究院旅遊研究中心主任李銘建
反方
購物場所根本不是景區
首先,對景區評級的標準應該是針對核心吸引物的,現在的評價標準已經氾濫到產業要素。其次是對景區概念的混淆,景區應是狹義的風景名勝,而不應該蔓延到社區、街區、商場等,造成景區形象過差。最後是要正確理解景區,現在對景區的理解觀念過舊,像香格里拉一樣的景區就不應該再叫景區,應叫境區,其中包含意境,不能降低風景的品質。購物場所根本無法定義爲景區,更不應參與評級。
北交大經濟管理學院旅遊管理系教授王衍用
欄目主持:曾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