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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能夠告訴大家的是,目前土地改革總體框架方案已經從國土部出手,也就是主要包括徵地制度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制度三個方面的土地改革。不過,具體方案最終會以什麼樣的形態,非常值得期待。”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董祚繼透露說。
董祚繼是在11月30日在天津舉辦的第三屆中國城市管理高峯論壇上披露上述信息的。與會現場,主持人向其求證國土部土地改革總體框架方案能否在年內出臺時,董祚繼並未正面給出土地改革總體框架方案出臺的具體時間表,只是表示該方案已經從國務院出手。
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有關規定,在國土資源部完成編制土地改革總體框架方案後,將提報國務院審查決定並適時發佈實施。
日前,已經有多家媒體報道稱土地改革的推進速度正在加快,涉及徵地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項改革的試點方案已經基本成型,有望與土地改革總體方案在年內同時發佈。
“城鄉分割的二元土地管理模式,已經阻礙了城鄉發展一體化。城鎮建設大規模低成本徵地方式難以爲繼,過度依賴土地財政存在經濟金融風險。”董祚繼在會上指出。
據悉,目前由國土部主導推進的農村土地改革,主要涉及到的是國家對農地的徵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利用、農村宅基地的處置以及農村土地二級市場流轉等諸多內容。
在去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明確了深化農村土地改革制度改革的方向、重點和要求,對於全面建立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構建現代市場體系、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尤其強調要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權益。
另外,十八屆三中全會還在決定中提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在徵地制度改革方面,決定指出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重點任務就是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等。
對此,國土部門人士指出,因爲農村土地改革尤其是徵地制度改革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的核心利益,因此推動改革成功與否與地方政府是否願意割捨土地財政密切關聯。
另據業內人士推測,如果上述土地改革總體框架方案能夠在年內獲得通過,那麼最快將在明年年初就可以安排土地改革試點,廣東、浙江、安徽、湖北等較早嘗試和規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推進完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全能等省份有望率先進入試點名單。 (餘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