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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合肥11月29日消息(記者樑明星)記者今天從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合肥房叔窩案的涉案民警詹衛東上訴請求近日已被駁回,終審裁定維持了一審判決結果。一審判決時,合肥市瑤海區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判處詹衛東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4萬元。
詹衛東今年43歲,先後擔任合肥磨店派出所戶籍民警、七裏塘派出所警員。法院審理查明,詹衛東爲他人在戶口本上虛增人口或者違規遷移戶口,致使公共財產損失共計245萬餘元,並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他人賄賂61000元;又與“房叔”方廣雲及拆遷辦副主任範正東等人合謀勾結,騙取480平方米及拆遷補償等,共計價值997825元,其行爲已經構成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