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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帶病運行,爲了安全,物業提醒業主在乘坐電梯時,一定要迅速出入電梯,以免造成人員傷亡……”近日朝陽區雙橋溫泉東里小區物業貼出的這則公告引發業主擔憂,更令大家不解的是,物業稱需部分業主交齊房產證複印件,才能申請公共維修資金對電梯進行大修。市住建委就此迴應,確有此規定。
故障電梯沒錢維修
昨天,北京晨報記者在該小區看到,10號樓至12號樓各單元門前均貼有一署名爲“乙本物業”的公開信,稱這三棟樓的13部電梯從2004年至今已運行10年,爲保障業主出行的方便與安全,物業於2011年開始籌備對電梯大修,物業公司隨即向北京市公共維修資金辦公室申請公共維修資金,但該辦公室對業主的公共維修資金數據不清晰,要求物業收齊資料再申請,至今有3戶業主不配合,導致電梯無法維修,因此“爲了各位業主安全,物業提醒在乘坐電梯時,一定要迅速出入電梯,以免造成人員傷亡”。
“物業發這樣的通知是推卸責任嗎?僅憑一張通知提醒業主就無後顧之憂了?”家住10號樓的崔先生對此通知頗爲不滿。住在11號樓4單元的李女士稱,“前一陣物業也曾給我打電話,說當初開發商記錄上傳各家房號等住戶信息時,我家沒記全,我拿着房產證複印件過去後才把信息補上。”
業主信息可標註用途
昨天,記者向北京億本康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求證此事時,一位負責人稱,“這些電梯幾乎都換過主板,但問題沒有根除,所以我們打算申請大修。直到現在還有3戶不配合我們工作,送不來房產證複印件。”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證實,“根據相關規定,受讓人房屋權屬證書中的地址與資金管理系統中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原件及複印件、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及複印件等。該物業所述符合規定。”該負責人提醒,“業主可在房產證複印件上寫明‘僅限辦理公維金數據更改,不允許其他用途’”。
專家批評物業措辭不當
物業管理專家舒可心在看過該物業的公開信後表示,“語式涉嫌威脅業主。物業可改用‘根據……的鑑定報告,本電梯應大修,故……’更易讓人接受。”物業管理師路軍港也建議,“除公開信外,物業還應有一份由公共維修資金等部門署名蓋章的公開信,說明確是因部分業主公共維修資金數據不清晰纔不予受理。”
晨報96101現場新聞
記者樊一婧線索: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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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常修常壞
居民擔憂
晨報96101現場新聞(記者趙朋樂)“當時電梯直接從24樓掉到19樓,嚇死我了。”市民王女士反映朝陽區天暢園小區2號樓電梯經常壞,“也經常修,修了還壞”。物業經理表示,電梯受月前火災跑水事件影響,井繩受潮不穩固,已對電梯進行實時監控,並及時維修。
“這兩年電梯經常壞,物業也總來修。”居民武先生告訴記者。天暢園物業經理井女士表示,10月13日2號樓7層一戶發生火災,引發噴淋系統啓動,造成該樓4部電梯進水。對於滑梯情況,她解釋爲“電梯線路受潮後運行不靈”。物業表示,將隨時對故障電梯進行維修。線索: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