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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鄭州市農業路中原區段的徵遷方案正式發佈,根據規定,中原區段的商戶能獲得停業停產損失費。此事引發了金水區段不少商戶的熱議。有商戶反映稱,同樣是在農業路上開店,中原區段的商戶能拿到補償,金水區段的商戶爲何沒有。事情到底如何?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
【商戶】同在農業路開店待遇咋就不同呢
“同樣都是在農業路上開店,爲啥他們有補償,我們就沒有呢?”11月26日上午,鄭州市民劉女士撥打本報新聞熱線,自稱是農業路金水區段的商戶。
劉女士告訴記者,她是看到11月26日東方今報的相關報道,才知道中原區的商戶有停業停產補償。
劉女士表示,當天上午她又仔細看了一遍金水區的徵遷方案,並沒有發現對商戶進行停產停業賠償的條款。
除了劉女士,不少農業路金水區段的商戶都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了相同困惑。
“希望政府能給出一個解釋,爲啥同一條路拆遷,政策卻不同?”一位張姓商戶表示。
【迴應】金水區段商戶也補償只是徵遷方案未標明
事情到底如何呢,是否兩個區的商戶真的受到了不同的對待呢?記者先與中原區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進行了聯繫,該辦公室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徵遷方案都是各個區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的,在中原區的徵遷方案中是有對商戶補償這一項的,至於金水區的情況,他就不清楚了。
隨後,記者又與金水區徵遷辦的一位負責人進行了聯繫,面對這個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其實在實際操作中,他們區對商戶也是有補償的,並且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和中原區一樣,以被徵收人的月平均利潤值確定。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期限,商業和服務行業爲3個月,工業生產行業爲6個月。”該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些都和中原區發佈的標準是一樣的。
該負責人解釋稱,金水區的非住宅房屋的徵遷方案是在10月初公佈的,而《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有土地上徵收補償的實施意見》(鄭政文[2014]191號)是在接近10月中旬的時候才發佈的,“在這個文件發佈之前,我們進行房屋徵收的時候,對商戶也是按上述標準進行補償的,只不過並未在方案中註明,而這個文件發佈後,對這一塊又進行了更爲明確的要求。”
同時,該負責人強調,雖然他們沒有在徵遷方案中對此予以註明,但是後期已經向商戶們進行了說明。
【提醒】沿線商戶忙着搬遷請別留下安全隱患
對於金水區徵遷辦上述負責人的說法,記者昨天也對農業路金水區段多個正在搬遷的商戶進行了詢問,得到的答覆是“徵遷部門給他們的賠償標準確實和中原區是一樣的。”
昨天,記者沿農業路進行走訪時發現,沿線的不少住戶和商戶都開始了搬遷,不少居民小區已人去樓空。據悉,截至目前,農業路金水區段兩側規劃紅線內的居民小區60%以上的住戶都已經簽訂了搬遷協議,目前正在緊張搬遷中。
走訪中,記者留意到,一些臨街商戶在搬遷過程中,一般都會將門窗拆掉,但並沒有設置防護圍擋,拆卸窗戶時破碎的玻璃等直接掉落在了臨街的路面上,給行人通行帶來了安全隱患。對此,有市民也希望政府部門能對此事予以關注。
和居民們的大規模搬遷一樣,不少臨街商戶都開始了拆遷前的促銷,一些店鋪的折扣甚至低至3折。一位經營服裝生意的店主告訴記者,只要不賠,基本上是給錢就賣。低價促銷自然引得不少市民前來購物,記者留意到,不少店鋪的人流量都超過往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