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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陽區市民通過黨報熱線(82863300)反映:我住在白沙河附近的青特花溪地小區,今年是交房的第二年,因爲小區入住率沒達到60%,供熱公司要求我們供暖住戶按照每戶的建築面積繳費。但是現在還沒有試壓,聽說最早得等到11月底才能供暖。我想知道,他們這樣收費合理嗎?
調查反饋:接到熱線,記者聯繫了城陽區城管局燃氣供熱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按照規定,小區入住率達不到60%,供熱企業可以不供暖。青特花溪地小區目前入住率還達不到供暖標準,但考慮到居民的供熱訴求,我處協調供熱企業與開發商簽訂了供熱合同,確定今年給小區供暖。供熱收費一直按照房屋供熱使用面積計算,按照建築面積收費的說法,違反了有關規定。我處將協調處理。” □青島日報/青報網記者胡相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