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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提高市民的生活質量,市規劃委組織編制了《北京市居住區無障礙設計規程》。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從市規劃委獲悉,《北京市居住區無障礙設計規程》將於近期公開徵求意見。
標準規定,居住區內道路無障礙設施應與居住建築出入口、居住綠地出入口及配套公共設施出入口合理銜接。居住區內道路無障礙設施應與城市道路無障礙設施合理銜接。新建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每單元至少應設置一部無障礙電梯。無障礙電梯內部要有鏡子,方便乘輪椅者從“鏡”中看到自己的行動,將輪椅倒出電梯。同時,電梯還要有低位、盲文按鈕、語音報層,側壁還需有扶手。此外,標準還明確了新建居住區的停車場和車庫的總停車位應設置不少於0.5%的無障礙機動車停車位。非機動車停車處應設置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專用停車處。
對居住區整體設施,標準增加了標識系統的要求,明確居住區公園、小遊園出入口、管理建築附近應設置園區全景圖,全景圖應註明無障礙路線和無障礙設施的位置。另外,對居住區綠地設計提出了規劃無障礙路線的規定,要求無障礙路線應能到達園區內主要活動區域及主要景點,並應形成環路,防止中途中斷;對不設置電梯的住宅,在樓梯雙側設置扶手,以方便老年人抓握。(見習記者王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