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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寧波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於營造良好安居環境促進高校畢業生來甬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對大學生在寧波買房提供了諸多優惠條件。
按照該意見規定: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間,對在寧波就業的畢業10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包括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購買普通住房,給予購房補貼,即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
對接收的來寧波工作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間購買普通住宅的,可享受每月不超過3000元的購房貸款貼息,貼息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
此外,高校畢業生在寧波購房時,其住房公積金的連續繳存時間可從現行規定的12個月縮短爲3個月;在符合貸款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其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貸款額度上可上浮20%;購買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可以從現行30%調整爲不低於20%。據央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