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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間開發是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推動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資源相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綜合利用地下空間是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對中小城市來說十分迫切。
隨着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和現代化中等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資源緊張、環境質量下降、交通狀況惡化等一系列“城市病”日趨嚴重,人多地少的現狀一直以來制約着浙江溫嶺城市的發展。如何加快地下空間開發,對溫嶺市拓展發展空間、解決用地緊張、緩解交通擁堵、加強人防事業建設等都極具意義。
一、溫嶺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目前,溫嶺市對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相對滯後,缺少相互銜接和系統整合,導致城市整體交通作用難以發揮。中心城區尤其是老城區已出現道路資源飽和、交通局部擁堵嚴重、人居環境品質下降等問題。
主要表現在:一是對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的重視程度不夠。雖然近年來政府和相關部門逐漸重視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也做了不少工作,但有成效的不多,更沒形成一個系統。二是地下空間立體開發、綜合開發和整體效能不理想。據統計,目前溫嶺市地下空間能建設的總量達1900萬平方米,需求量約爲600萬平方米,而已開發利用的極爲有限,僅在高層建築建造地下停車庫以及商業地產配建地下商業經營和停車設施,並且各個地下空間獨立運行,缺乏相互連通和銜接。三是地下空間利用管理亟待加強。在已開發的地下空間中,部分地下空間閒置,少數地下空間改變了原來的性質和功能,如主城區購物中心和街心公園的地下空間被挪用,加劇了城市人與環境的矛盾。
此外,城市公用事業地下管線,尤其是老城區的地下管線比較混亂,不但造成了城市道路的反覆開挖,損失了資金、影響了環境、阻礙了交通,而且對城市空間資源本身也是一種浪費。
二、推進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管理的主要做法
溫嶺在城市經濟發展、人口增長的背景下,遵循“建設節約型城市,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資源,將一部分地面設施轉入地下,綜合佈置地下各項設施,結合人防工程建設開發利用,從而進一步拓展城市空間容量、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城市綠色生態空間,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
(一)綜合統籌規劃,優化城市佈局。溫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於2013年完成《溫嶺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人防專項規劃》,在規劃編制方面,突出統籌作用,與城市總體規劃相銜接,與土地利用規劃、綜合交通規劃、消防規劃、地下綜合管線規劃等其它專業規劃相協調,把各種規劃落實在各地塊各項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上。在控規落實保障方面,將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爲城市規劃項目管理的直接依據。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的目標、理念和重點需要在控規中得到切實的落實。對各個地塊地下空間的使用功能、開發規模等作出具體安排,豎向設計控制和引導,地下空間的佈局框架和分層格局等重要的節點,作爲項目管理的規劃依據之一,保證本次規劃成果能指導具體的工程建設。
(二)兼顧人防建設,完善城市功能。將人防建設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充分結合,與城市地面建築和生活服務實施相適應、相配套,協同發展。提高其整體性、系統性、促進上下協調,提高綜合效益。規劃地下公共空間兼顧人防要求,規劃在城北組團和工業城組團地下綜合體、軌道橫峯大道站和九龍大道站綜合體建設時建設防空專業工程和人員掩蔽工程,爲戰時的搶修救護、人員掩蔽提供保障;結合人防要求,在溫嶺市醫療中心、溫嶺市中醫院、婦幼保健院等幾大醫院開發地下空間,以滿足城西、城北、城東等防控片的需求。規劃地下步行系統及地下停車系統兼顧人防需要與人防工程的綜合佈局,做到戰時防護、平時服務。
(三)挖掘公共設施,強化開發利用。從長遠考慮,近期着手,統籌規劃、分期分步實施。上下結合,形成地面上下貫通、有機聯繫的空間體系。點線結合,形成以中心區大型地下綜合體爲節點,由網絡狀軌道交通、步行系統、人防幹道相連的地下空間佈局體系。地下公共設施規劃主要以開發地下綜合體、地下商業街、單獨建設的地下公共服務設施三種類型爲主。
去年,溫嶺市地下空間建設項目地下停車面積共287925.72平方米,批准停車泊位數5673個。今年一季度完成地下建築面積135215.65平方米。根據地下市政設施規劃,結合溫嶺城市總體規劃,規劃在主城區中心大道、九龍大道、萬昌路、中華路等城市主幹道路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結合城市交通,在太平、城東、城西等主城區區塊,充分挖掘學校操場、城市公園等優質資源,新建地下公共停車場。
(四)加強監管力度,嚴格規劃管理。出於緩解地面交通壓力、改善生態環境等的需求,規劃將地下空間規劃設計要素列入規劃條件,引導業主進行地下空間開發,比如規定地下層數、停車位比例、要求地下聯通等。鼓勵開發地下空間,優惠土地價值:城市地下功能性建築的開發(經營性面積)可按一定比例(意向1:0.8)計入容積率,制定相關規劃建設管理導則和公共開放空間建設獎勵政策,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增加業主開發動力。同時,在驗收時嚴格要求項目符合規劃,對地下空間擅自改變用途的違規行爲,及時告知行政執法等部門,重點進行批後監管。
王桂琴金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