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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區在買房時就會約定前期物業收費價格,而老小區物業怎麼收費,很多人並不知道。昨日,市房管局和市物價局聯合發文規範我市老舊住宅區物業收費,從今天開始,我市老舊住宅區物業費收費標準不超過0.25元/平方米/月,小車室外停車指導價爲60元/月/輛。
老舊住宅區收物業費有6個條件
我市有500多個老舊住宅區,多數以前都沒有物業服務,在完成整治改造後,一些小區引入了物業公司、“民辦非企”組織以及其他機構提供物業服務。老舊住宅區物業服務機構要收物業費,小區必須滿足6大類條件:收費主體爲經居民同意選聘的物業服務機構;配有物業管理用房;物業服務區域基本封閉或半封閉,主要出入口設有機動車攔車器;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平整,下水管道暢通,樓道基本整潔,整體居住環境有所改觀;物業服務區域內有適合機動車停泊的場地,且停車位設有標識;物業服務區域內環衛等設施設備基本完好。
物業費和停車費實施政府指導價
兩部門表示,老舊住宅區物業服務收費中,物業費和停車費實施政府指導價,其他特約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據介紹,老舊住宅區物業費不超過0.25元/平方米/月,其中不含每戶5元的衛生費、電梯等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費用。小車室外停車費不超過60元/月/輛,室內不超過80元/月/輛。市物價局表示,小區物業費具體收多少錢,由各區物價局會同區房管局根據物業服務基本標準,結合本區實際、物業綜合管理服務內容以及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分等分類制定指導標準。具體收費標準由社區物業服務機構和居民在合同中約定。
物業費收支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
爲了防止亂收費,此次兩部門特地強調了多項制度。市物價局表示,物業服務機構在實施收費前應向轄區物價部門申請辦理《湖北省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無證不能收費。市房管局要求,社區物業服務收費機構要將收費表、收費清單以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在社區公示。並且每半年至少公佈一次物業費收支情況。如居民對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應當及時答覆。
兩部門要求,老舊住宅區物業服務收費一般按月收取,經過與居民協商可預收,但預收期不得超過半年。
老舊小區停車收費指導價
公共車庫、車位(按車輛類型收費)
小車(藍牌):室內80元/月,室外60元/月
大車(黃牌):室內120元/月,室外100元/月
摩托車:室內30元/月,室外20元/月
自行車:室內5元/月,室外3元/月
機動臨時停車位(按停放時間收費)
白天:0.5-4小時2元,4-12小時4元
晚上:0.5-4小時3元,4-12小時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