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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先生以房屋甲醛超標爲由與房主解除租賃合同後,對方卻拒絕返還房屋押金及租金,他遂起訴要求房主支付檢測費用和違約金等共計4000元。近日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曲先生訴稱,今年1月,他與張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承租對方位於通州區玉橋東路的一套房屋,租金爲每月2100元,押金2100元。入住後,他時常感覺房屋有異味,身體不適,後於7月6日委託相關部門對該房屋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房屋甲醛超標。此後,張某同意解除租賃合同,但拒絕返還房屋押金以及多收的租金。曲先生認爲,張某違反合同約定,向其提供的房屋不適宜人居住並對身體有害,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記者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