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房屋出租按照持證出租的原則,須辦理《房屋租賃證》或《出租屋備案回執》。9月19日上午,坦洲鎮流動人口辦工作人員聯同轄區派出所民警對已經派發《出租屋整改建議書》的出租屋進行復查,行動共複查4戶出租屋。根據實際情況,轄區派出所依法對其中一戶情節較嚴重的出租屋進行處罰,現場罰款人民幣200元,並帶該出租屋代管人回派出所協助調查。(記者/覃素玲通訊員/樑玉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