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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民程先生在某傢俱廣場一家專門經營紅木傢俱的賣場,花1.5萬元選購了一套紅木傢俱,但買回家才兩個來月,傢俱上就出現了大小二十多處裂縫,其中最大的一處裂縫可以塞進小拇指。
程先生告訴記者,直到有一位朋友告訴他紅花梨木並不是新國標規定的紅木後,他才知道原來自己買了一套冒牌的紅木傢俱。“給開的收據上寫的是紅花梨木,銷售商說就是紅木傢俱。”
按照“新國標”規定,所有在售紅木傢俱必須配備“一書一卡一證”——使用說明書、產品質量明示卡、產品合格證,作爲消費者申訴和索賠的證據,證件不全將禁止銷售。記者走訪了多家紅木傢俱賣場發現,賣家大都沒有按照“新國標”的要求爲在售的紅木傢俱張掛“身份證”,不少賣場仍將紅花梨木傢俱當成紅木傢俱銷售。(王興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