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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城區三八中路某小區李女士反映,自己居住小區2009年9月份交房後,7號樓B單元電梯時常出現故障造成業主經常被困;無獨有偶,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風東路某小區張先生反映,自己所住小區10號樓1單元的兩部電梯也常在高層向下墜落。
據瞭解,如果物業公司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盡到責任,起到了委託專業服務單位負責維護、保養的責任,則不屬於物業不作爲;致於電梯經常損壞,導致業主經常被困,是否屬於電梯質量問題,業主可委託安全檢驗的質監部門對電梯進行檢驗,若確屬電梯質量問題不能繼續使用,且電梯保修期已屆滿,可以通過申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因電梯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設施設備,其維護和管理責任依法由業主共同承擔。
記者諮詢德州市房產管理中心瞭解到,由於電梯屬特種設備,並非業主想更換就能更換,即使部分零件老化需要更換(如纜繩),也要徵求本單元業主意見。(記者賀瑩瑩通訊員王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