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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關公租房閑置的新聞屢見不鮮。
深圳市審計局日前審計發現,截至2013年12月底,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管轄的公租房空置1354套,22戶家庭購置了商品房後未按規定退出經濟適用房,25戶公租房家庭購置了自有房產後也未按規定退租。除此之外,合肥某廉租房項目建成4年仍未交付使用,武漢3000套廉租房在完工後空置了一年的消息,也透露出了公租房資源的浪費。
所謂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而今,很多地方的房子建好了卻出現大面積空置的局面,不免讓人心生焦慮。
有專家分析了公租房空置的原因,其中除了戶型、面積與家庭人口數難匹配外,還有諸如房間光線不好、位置偏、成本高等其他原因。一位對保障房研究頗多的政府內部人士表示,為了完成任務,過去5年,深圳在偏遠的坪山、光明新區建了4萬多套保障房,但因距離市區太遠,很多上班族在申請之後又棄房。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境況與實際需求,政府分配的公租房不可能滿足每個人的需求。不過正如某評論員所說,如果籠統地將棄選作正常化理解,可能會遮蔽一些重要的問題。
首先,公租房的保障線劃定過低,有些地方的市民為了不超過公租房設定的薪金標准,甚至出現了『失業後不敢求職』的情況,這在某種程度上與公租房建設的初衷是相違背的。公租房的設立初衷是為了解決『夾心層』的住房問題,即收入超過廉租住房申請標准、但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群和收入超過經濟適用房申請標准、但無力購買商品房的人群。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地方卻出現了把收入資格線劃得很低,社保、納稅、戶籍等申請門檻又設計得很高的情況,從而將大量真正需要租住公租房的群體排除在外。
其次,從遞交申請到入住公租房,流程繁瑣耗時較長,租個房子至少要蓋7個章,這也成為不少公租房住戶反映的問題之一。特別是對於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或者住房存在很大困難的居民來說,申請期的住宿就成了一個大難題。
一項原本應便民利民的服務,最後卻由於種種原因,造成了資源閑置。而另一方面,有很多亟需租住公租房的群體,卻因公租房門檻過低、手續太過繁瑣而苦等多年無果。這兩種矛盾都折射出同一個問題,即公租房的體制亟待完善。
首先監管要跟上。按照規定,收入或月收入在一定水平之下的困難家庭纔有資格申請公租房,因此可以讓公眾監督申請者的條件是否真實,並通過網絡平臺公開申請者的有關信息,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其次,申請公租房的手續應盡量簡化,除去戶口本、收入證明等,其他的一些證件可以盡量免去,或者等申請者正式搬進公租房後,再在一定時間內補齊也未嘗不可。最後,要設立退出機制,當租住者的收入超過規定的收入後,應按照流程退回房子,讓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能租上房子,享受優惠。
公租房資源閑置並非一朝一夕,但為了千千萬萬住房困難戶的切身利益,相關的制度建設仍勢在必行。文/本報記者陶婭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