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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下屬的安邦房產集體關門,9日上午,衆多在安邦房產辦理小產權房貸款的市民,聚集在齊源大廈的安邦房產濟南總部,討要說法,他們少的被騙幾萬元,多的四十多萬。
截至9日下午,濟南市經偵支隊共接到150餘人報案。目前,濟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已經針對此事立案偵查。
9日上午9時,30多名市民來到濟南市齊源大廈安邦房產濟南總部,自發在一張白紙上登記被騙金額。截至上午11點,共有33位市民登記,粗略統計約有570餘萬元,其中少的9萬多元,多的40餘萬。
由於安邦房產承諾能辦貸款,濟南市民張濤(化名)相中了清河北苑一套92平米的小產權房。中介告訴他,貸款需先抵押。在拿出42.5萬元後,張濤3月8日與安邦房產簽了合同,但直到7月底也沒辦下貸款。
8月初,安邦房產同意與張濤解除合同,但只給了他3000元違約金。“抵押款一拖再拖,沒想到公司現在關門了。”
受害者曹飛(化名)3月初,通過安邦房產買了一處42萬多元的小產權房。見他資金不夠,安邦稱公司和濟南五大銀行都有關係,能幫他貸款。“他們說全濟南只有安邦能做小產權房貸款。”於是,曹飛簽了購房合同,並交了5000元定金和12.5萬首付款。最後貸款沒辦下來,曹飛找安邦多次催要,至今纔要回3.5萬。“以前聽說過小產權房難貸款,但不知道根本不能貸。”
安邦房產是如何誘使一個個購房者上當的呢?記者瞭解到,安邦房產掌握了大量小產權房房源,且地段不錯。他們在網上發佈這些房源時,一併註明可以辦貸款。
如果看房者有購買意向,安邦的工作人員會告訴看房者,公司在銀行有5000萬元抵押金,能夠通過銀行內部渠道辦下貸款。看房者一旦同意通過其辦理貸款,工作人員就會說,按公司流程,辦貸款要先將定金、首付款或全額房款打到安邦賬戶上作抵押,並保證60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辦完。
“工作人員保證,如果辦不下來可以解除合同。如果過期不歸還抵押的首付款,公司每天會按照首付款1‰的比例支付違約金。”受害人許先生說。
而在60個工作日後,安邦房產濟南總部信貸部往往以放款數額有限、放款批次已過、公司領導不在等理由拖時間,同時一再保證貸款能辦下來。此時如果購房者非要要回抵押款,工作人員會說濟南總部沒錢,要從總公司打錢,需要時間。
如此反覆推諉,購房者的錢一般要在安邦沉澱3個月以上,等交易沒戲了,再去追回首付款又要半年甚至更長時間。
張傑(化名)從去年安邦房產進入濟南後,便一直在該公司常務部門工作。他告訴記者,目前安邦房產濟南分公司有400多名員工,設總經理一名、財務副總一名,總經理下設常務副總和業務副總,其中財務副總直接對興麟房產銀川總公司負責。“公司財務由總公司直接管理,所收款項直接打入總公司財務賬目,分公司管理人員無權支配掌握。”
據此前媒體報道,興麟房產收來房款後,並不是給銀行,而是直接挪作他用。即便挪用的部分收不回成本,出現虧損也不要緊,不斷會有來自全國各地分公司的資金彌補。客戶交的錢在分公司有至少三個月的週轉期,等協議到期貸款手續沒辦下來,興麟房產也只需支付一些違約金,但客戶的錢在其他領域,已經創造了比違約金更多的經濟價值。
張傑介紹,一直以來濟南分公司的日常運轉由常務副總朱益斌負責,“4號放假的通知就是朱益斌下達的。”根據張傑提供的電話,記者聯繫上了朱益斌,但對方接通電話後,隨即又掛斷了電話。
張傑告訴記者,之前公司工資發放很及時,但從今年6月份開始拖欠。據工作人員統計,安邦房產濟南分公司共拖欠員工7、8兩個月工資約230萬元。張傑等幾名員工說,公司通知13日一定發工資,如果到時不兌現,他們也會聯合起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