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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政協常委曹志偉曾多次就廣州的公積金制度改革建言,建議降低公積金提貸門檻、統一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擴大公積金使用範圍等。近日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就其今年兩會《關於改革廣州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議》的一份聯名提案進行了答覆。針對上述建議,除“將努力嘗試公積金可以交房租或物管費以及全市統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尚可研究爭取”外,其他建議均有“較大阻力”或實施條件未成熟。
針對上述答覆,昨日曹志偉在提案辦復的書面反饋中直言,對公積金中心的態度表示認同和感謝,但對辦理結果不滿意。
焦點能否打破“強制繳納”?
答覆:權責所限,上位法難逾越
針對“公積金應打破強制繳納”的建議,答覆稱,公積金管理有相關上位法規定權責,是不能隨便逾越的,“單位和職工不能想繳就繳,不想繳就不繳。”
“公積金制度本身的合理性是值得考量的,以現有公積金政策來論證其繳存的強制性也是站不住腳的。”曹志偉認爲,公積金對支持繳存者購房已“力不從心”,改革迫在眉睫,他建議嘗試打破“強制性”,讓市民自由選擇是否繳納。
焦點可否改爲補貼?
答覆:正研究向中低收入職工傾斜
曹志偉曾建議將住房公積金改爲住房免稅工資或者是補貼,每月直接發給個人。其曾表示,針對中低收入階層,公積金應轉爲支持租房,或將支付物業管理費也列入提取的用途範圍。
公積金中心在答覆中透露,一直在研究並向有關方面建議調整提取政策向中低收入職工傾斜,包括創造條件讓目前沒有條件提取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例如以交房租或物管費的名義提取,簡化手續,無需職工提供專門的證明材料。
不過回覆也提到,由於住房公積金資金有限,放開這部分提取,相應的就要適當縮減以其他條件提取的可提取額,這方面阻力比較大。
焦點繳存比例差距過大?
答覆:爭取全市統一繳存比例
提案還提到,因繳存基數存在自由選擇的空間,拉大了事業單位、國企、私企之間的差距,造成了極大的不公平。公積金中心表示,正在調研縮小比例浮動範圍的可行性,適當時將向上級決策部門建議調整繳存比例,爭取全市統一繳存比例。
對此,曹志偉提出,希望今年內有一個結果,至於這個繳存比例的確定,應均衡考慮不同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讓更多的企業與個人參與討論。
焦點簽訂購房合同付定金後可提取?
答覆:條件不成熟,難保證專款專用
針對“職工簽訂購房合同付了定金後,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首付”的建議,公積金中心回覆稱,此前省住建廳也曾提出過這個政策調整的思路,但實施難度較大。“目前有關個人房產交易信息的查詢覈實渠道並不很暢通,特別是涉及到非本市的房產信息,難以保證職工提取了住房公積金之後專款專用,畢竟簽了合同付了定金並不等於交易確認。”
曹志偉不以爲然,他說,要避免繳存人違規套取住房公積金,可採取電子劃扣的方式支付,無需經繳存人之手,“何況所有房款都是支付到市國土局房管局監控的賬戶,開發商都不能隨意挪用,個人購房者更不可能挪用。”(記者高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