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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濟南市公租房申請進入第二天,申請人數持續爆棚。記者蹲點各區房管局,集中市民遇到的熱點問題,採訪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解疑答惑。
問題一
重大疾病如何認定
根據今年公廉並軌政策,老弱病殘等三類特殊羣體具有優先搖號權。對此政策,不少市民並不瞭解,什麼樣的病能算是重大疾病?哪些醫院出具的證明纔能有效?
對此,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住房保障處有關負責人說,重大疾病參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認定。
“重大疾病證明”需要濟南市三級甲等公立醫院出具相關證明,濟南三級甲等公立醫院具體有:省立醫院、齊魯醫院、千佛山醫院、山東大學第二醫院、省胸科醫院、省口腔醫院、省腫瘤醫院、省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省中醫、省精神衛生中心、市中心醫院、市第四人民醫院、市中醫、市婦幼保健醫院、市兒童醫院、濟南軍區總院、濟南軍區456醫院、武警山東總隊醫院等。
問題二
離異後住房咋認定
3日,歷下區房管局一排隊市民諮詢,他是2012年離婚,房子給了前妻,他現在能申請公租房嗎?
對此,該負責人說,離異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時,原有住房辦理產權轉移滿3年後,未取得房屋產權且已不在此居住的一方,原有住房不再認定爲個人住房。認定起始時間,屬於法院民事調解的,以民事調解書時間爲準;屬於法院判決的,以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時間爲準;屬於協議離異的,以協議書時間爲準,申請前均應辦理完房屋過戶手續。
此外,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若因重大疾病造成經濟條件特別困難需出售房產未滿3年的,經相關單位和部門批准後,可視爲無住房。(記者喻雯實習生張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