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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強颱風“威馬遜”肆虐海口時,大同路萬國大都會的地下室停車場內積水超過2米,致使20多輛私家車被淹。車主認爲,該停車場作爲商業停車場,其物業公司應予以賠償。對此,物業公司稱,颱風屬不可抗力因素,依照法律不應賠償;如果車主認爲物業公司有過錯,可以通過法律維護權益。颱風中停車場20多輛私家車被淹
家住海口瓊山區的市民陳先生介紹,7月18日中午1時許,他的兒子小陳開着自家小轎車前去大同路萬國大都會看電影,其間將車停放在了萬國大都會的地下室停車場。當天下午“威馬遜”颱風登陸,萬國大都會的地下室停車場被水淹沒,致使小轎車被積水浸泡60餘小時才拖出。他諮詢汽車修理行得知,修理費需五六萬元。
在萬國大都會地下室經營一汽車影音店的邱先生說,7月18日颱風中,他的店全部被淹,店內許多設備已無法使用,還有停放在地下室停車場內的3輛小轎車和1輛客戶新買的小轎車,損失近300萬元。後來,邱先生用尺子測量了地下室停車場立柱留下的積水深度痕跡,顯示爲2.06米。
據瞭解,颱風當日,該停車場有20多輛私家車被水淹沒。
車主認爲物業有責任應予以賠償
陳先生介紹,7月18日中午時分,部分私家車主曾要求將停放在地下室停車場的車輛開走,但一樓值班的保安不願意開閘放行,並稱車輛停放在地下室停車場不會被淹。
陳先生和邱先生都表示,萬國大都會地下室停車場作爲商業型停車場,車主將車停放在內,物業公司有責任妥善保管,車輛被淹,應給予車主相應的賠償。
物業公司稱颱風屬不可抗力因素
昨日下午4時,萬國大都會的物業公司林經理表示,當日保安並未拒絕開閘放行,超強颱風“威馬遜”屬於不可抗力因素,登陸前物業公司也曾通知各承租戶及私家車主採取防護措施。颱風期間物業公司組織人力對水流進行了阻擋,由於一家單位的電動門被水沖垮,水流才涌入了地下室,致使被淹。林經理還稱,由物業公司管理的放置於地下室的空調主機、水泵、高低壓配電設備也被淹,損失嚴重,物業公司已經沒有能力賠償,況且依照法律也不應予以賠償。如果車主認爲物業公司有過錯,可以通過法律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