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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等11個部門聯合發文,對我省高爾夫球場進行清理整治。違法違規的高爾夫球場具體名單有:
予以取締球場1個:咸寧旅遊新城高爾夫球場。必須停止經營行爲,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恢復原狀,消除球場特徵,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予以撤銷球場1個:荊門京山溫泉高爾夫球場。必須停止建設和經營,待國家出臺規範高爾夫球場建設的意見後,未予審批就要取締,符合規定就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進行整改球場12個:武漢金銀湖高爾夫球場、武漢東方高爾夫球場、武漢天外天高爾夫球場、鄂州紅蓮湖高爾夫球場、鄂州梁子湖高爾夫球場等。必須退出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耕地,並進行復耕,不得以異地補充等方式規避復耕,球場排放污染物必須達標。整改工作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屆時未整改到位的,要予以取締。
2011年4月,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等11個部委聯合印發相關通知明確要求,在規範高爾夫球場建設的意見出臺前,各地一律不得擅自批准和開工建設高爾夫球場項目。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今年5月曾通報,各地仍有頂風新建、拒不停工、隱瞞不報的高爾夫球場,要予以取締並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