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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該中心擬從2014年9月1日起對委託扣劃還貸授權服務作出改進。其中,取消逐月扣劃還貸中,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簡稱“委託人”)住房公積金存款賬戶需保留月繳存額6倍的金額限制。委託人從簽訂《委託授權書》起,公積金存款賬戶餘額超出100元的部分可用於逐月扣劃還貸。
該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稱,爲減輕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還款壓力,進一步提高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的使用率,滿足職工對委託扣劃還貸授權業務的多樣化需求,該中心還取消逐年扣劃還貸中,首次扣劃還貸時間必須指定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之日起6個月後的限制。委託人儲蓄賬戶成功扣劃還貸一次以後,在辦理逐年委託扣劃還貸授權業務時,可指定任意首次扣劃還貸日期,以後每年相同日期執行逐年委託扣劃,直到貸款結清。
此外,還取消原辦理“委託授權變更”業務須與前次《委託授權書》簽訂之日起間隔6個月以上的時間限制。
不僅如此,該中心還新增加他人代辦委託扣劃還貸授權業務的服務方式。委託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委託扣劃還貸授權業務的,提供相關證件後,可委託他人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