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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島市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同時,我市新一輪的住房保障發展規劃——《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4-2016年)》作爲該文件的附件一併出臺。同以往我市實施的保障住房政策相比較,新版保障性住房並軌政策有哪些變化?這一政策出臺的背景和意義又有哪些?日前,記者採訪了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王咸寧和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對我市的住房保障新政進行了詳細解讀。
“居住權是人的基本權利,住房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責任之一。”王咸寧告訴記者,“根據新的政策,公共租賃住房將在住房保障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據瞭解,新的住房保障規劃期內(2014-2016年),青島市計劃建籌保障性住房不少於35000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30000套,佔到八成以上。
青島出臺保障房並軌新政也是根據國家政策作出的相應調整。據介紹,2013年12月6日,中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出通知,明確要求推進公租房、廉租房並軌運行。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鋒則透露,從2014年起,各地將廉租房建設計劃(含購改租等方式籌集)統一併入公租房年度建設計劃,此前已經列入廉租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建成後納入公租房進行管理。
兩條硬槓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爲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並軌,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財政局聯合出臺了《關於推進我市保障性住房並軌的實施意見》,該文件對保障性住房新的申請標準進行了明確:
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週歲單身人員須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額);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符合以上條件、尚未取得實物保障的家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按規定程序申請租賃補貼:1.人均月收入不超過上年度市區低保和低保邊緣標準;2.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
根據相關部門公佈的數據,我市2013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額爲2936元。2013年低保標準爲540元,低保邊緣標準爲810元。
王咸寧在解讀新的申請條件時特別強調:“住房保障政策的重點是解決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居住問題,這次我市的政策調整恰恰突顯了這一重點。”
據介紹,新政策統一了住房困難標準,將家庭人均建築面積設定在13平方米以下,更加突出了住房保障政策對於住房困難羣體的保障屬性,將對低收入家庭的提供基本保障作爲首要任務和硬指標。同時,新政策建立了收入線的動態調整機制,其標準將隨着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標準、低保邊緣標準的調整而定期調整。
“鎖定一條住房面積線,體現了政府對住房困難家庭實施基本住房保障的決心;浮動一條收入線,體現了政府將來逐步擴大保障範圍、保障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難羣體的信心。”王咸寧總結道。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
“考慮到新老政策銜接問題,我市將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則,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王咸寧談道。
據介紹,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已將按保障性住房分類申請的方式,調整爲統一申請,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籍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時,不再區分申請房源類型,統一按照保障性住房進行申請登記,並核發統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記通知書。新政策還進一步優化了審覈流程,縮短了審覈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
對統一申請模式前已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家庭,通過開工在建或進入供地程序待建尚未分配的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房源滿足需求,即“老人老辦法”。對統一申請模式後新增的低收入申請家庭,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並結合各類保障性住房房源供應結構和准入條件的調整,合理確定各批次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的保障家庭,“即新人新政策”。
在解讀新老政策銜接問題時,王咸寧還談到:“截止到新政策出臺前,大約有一萬多戶居民已經申請到經適房證和限價房證,據我們梳理,目前已經進入供地程序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和在建的項目約有一萬多套,完全可以滿足這部分市民的購買需求。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今後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對於在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在公開銷售後仍有剩餘房源的,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也可以按規定購買。”
差別化租金公租房更加人性化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在解讀新的公租房差別化租金政策時說:“這項政策主要是考慮到承租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根據收入水平不同繳納不同比例的租金。”
根據新政策,可申請公租房的羣體根據收入不同,劃分爲四類,並享受不同的租金標準,以2013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例,其中,人均月收入低於810元的市民,租金標準爲0.75元/月·建築平方米;人均月收入在810元至1380元之間的市民,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標準的30%確定;人均月收入在1380元至1762元的市民,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標準的50%確定;人均月收入在1762元至2936元的市民,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標準的70%確定。
王育生介紹:“這項政策給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梯度退出’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承租家庭如果收入提高了,政府可以根據其收入的提高情況調整租金水平,不必搬家。如果收入完全超過了保障房標準,並且確實沒有其他住房的,承租人可根據個人意願繼續租住,但要按照市場價格支付租金。這樣一來可以給承租家庭提供一個更加穩定的居住環境。”本報記者鞠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