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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我們現在跟保利談的話,從來沒有見到高層的人士跟我們談,而且我們業主去了很多次他們總部,總是見不到他們的高層,負責的經理都見不到,就是不給我們任何的機會,反而它的回覆是說我們業主在無理取鬧。
杭州電視臺新聞直擊節目記者當時在施工現場沒有找到項目的負責人,後來聯繫到了業主們提到的開發商代表戴女士,戴女士回覆,業主們是因房價下跌而維權,他們是按合同約定建造房屋。
戴女士:杭州房價這兩年一直在走下滑路線,所以就業主而言,客戶當然希望所買的東西,不管是自住的還是用來投資的,當然希望是一個上漲的趨勢,但作爲我們開發商而言,首先,我們按照合同約定,該怎麼做的,我們肯定會達到,因爲我們還要經過最終的驗收。業主在提很多要求,或者各式各樣的想法,作爲開發商,我們要達到所有的要求,這個想法確實不太現實。現在這個期間,就是在施工階段,很多細化的東西是要待竣工驗收以後,我們再進行細緻的處理。像有一些業主提出來說打膠處理的不是很好,瓷磚縫隙可能有大有小,像這種問題,在交付之前做分戶檢驗的時候,我們肯定會做一些整改。我們後面跟業主代表這邊還會做一些溝通,本身我們蕭山的業主都比較理性,我們保利在溝通的環節一直做的比較好,稍候我們這邊跟業主還會有一個溝通。
記者昨天在接到業主投訴後,也撥通了上市房企保利地產控股子公司杭州保利建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電話,前臺服務人員回覆“領導不在”,婉拒了記者的採訪。
記者又撥通了中國保利集團公司的電話,工作人員讓記者聯繫保利地產並告知了聯繫方式,但記者多次撥打電話都無法接通。在這之後,記者又聯繫了上市房企保利地產的董祕。
董祕:因爲我們這邊是在廣州總部,母公司的情況可能我們瞭解的也不是那麼清楚,需要下面子公司同事對接一下。因爲我們這邊是證券熱線,您給我們400860048這個電話也打一下,我這邊也會跟子公司對接。
記者也撥通了保利地產的400電話,但對方告訴記者,這是物業公司的電話,保利霞飛郡還沒有交房,他們不受理相關投訴。與此前業主和保利地產方面聯繫的結果一樣,保利地產沒有給出正面迴應。
專家點評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包華,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一起來討論相關問題。
樓書廣告算不算“合同”約定?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表示,從一般的定義來講,樓書廣告應該屬於要約邀請,它其實是針對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去的,它是希望別人向它發出要約的意思,這個要約邀請對於發出去的邀請人還是收邀請人都沒有法律約束力,這是一般的樓書廣告,不屬於合同。但現在,因爲目前對房屋特別是期房來說,買房人買房的時候其實是看不到房子的實體情況的,實際上開發商出具的樓書其實是對買房人決定是否買房的一個關鍵東西,所以對於此,最高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當中,對這個內容做了一個司法解釋,第三條明確規定,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是作爲一個要約邀請,但出賣人如果就商品房開發範圍內的房屋以及相關的設施所做的說明和允諾是具體明確的,而且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定義,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這種宣傳資料和廣告應當視爲要約。即使這個說明和允諾如果沒有載入到商品房買賣合同當中,仍然應當視爲合同內容,如果當事人違法的話,仍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包華指出,就這個案例來說,因爲消費者買的是期房,這個房屋建成之後到底是什麼樣子,消費者並不清楚,所以如果效果圖本身非常具體,非常客觀,能夠表達房屋狀況的話,可能會直接影響到購房人的購房需求,甚至作出決定。包華強調,如果效果圖給很多購房人一個非常直接的對於今後房屋的認知,而這個認知如果構成大家簽約的內心動因,甚至對房屋價值影響很大的話,就應該認爲是合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