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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記看市
-新快報記者鄧蘇梅
近日,有媒體走訪林和村回遷房時發現,一部分手持多套房產的村民為了套現,將手中的房產七折叫賣。面對旁邊房價高達4.5萬元/平方米的商品房,宣稱兩年將獲得房產證並且低於市場價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回遷房,到底有多少人會心動?值得關注的是,林和村回遷房已經成為廣州首個申報房產證的回遷房項目,一旦獲批,近2000套回遷房將可以昂首挺胸上市。回遷房到底適合不適合上市?記者認為值得商榷。
從回遷房的性質和功能看,國家對商品房和回遷房的定義很明顯,商品房被允許上市交易,有一定的投資功能,有投資的功能就有一定的風險,房價的漲與跌,一概由市場決定。而回遷房在定價以及分配的時候依照的是經濟適用房政策,政策的初衷只是在解決回遷戶的居住問題上,允許用原有村屋出租的形式來繼續維持村民的收益,一旦回遷房被允許推向市場,則意味著回遷房被賦予了投資的功能。
對於經濟適用房,政府規定,只要滿5年,業主在補交土地出讓金後可以出售房產,如果經濟適用房業主存在改善居住的需求,房產上市有一定的合理性,而現在市中心城中村的回遷戶手中,少則兩三套房產,多則可能有七八套房產,並不存在改善型換房的需求。經濟適用房允許上市尚在坊間存在爭議,回遷房上市必將引起更大的波瀾。並且,一旦回遷房上市破了例,是否意味著小產權房轉正也被默許,這樣一來,新的一輪小產權房違建風潮或將掀起。
另外,一旦回遷房被允許上市,由於村民擁有回遷房的成本相當低,無論如何補交地價或稅費,都可能對周圍的商品房造成衝擊,同樣是投資,商品房有賺有賠,回遷房幾乎穩賺不賠,是不是有失公允?從另一方面講,當前林和村小產權房7折叫賣,也正是有『轉正』這股底氣支橕,一旦政策考慮欠周全,就可能成為擾亂市場秩序的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