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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北京商報:壟斷行業領導每月住房公積金最高逾1.5萬元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差距鴻溝有多大?記者在內蒙古省級貧困縣杭錦旗調查得到的數據顯示:當地職工繳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但當地供電公司職工最高繳存達到15530多元。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和壟斷行業不顧國家明文規定,超比例超繳公積金,涉嫌違規避稅和變相發放福利。
內蒙古杭錦旗2012年纔從國家級貧困縣調整為省級貧困縣,記者調查檢索到該縣供電公司2014年3位領導和2位職工的月工資,都超過40000元。工資最高的一位領導月繳存公積金達到15530.26元,一位非領導崗位普通員工的工資42000元,每月繳存公積金總數12000元以上。而杭錦旗所在市2013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僅為5574元,公積金繳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
此間專家表示,該單位違規為職工超額繳納公積金,相當於變相發放了巨額福利;而該單位的天價工資,涉嫌以多發公積金逃稅少繳的個人所得稅金額也數額巨大。通過『多交錢少繳稅』,每月發放的福利總計超過14000元。
『公積金執行中所反映出來的繳存不公,根子在收入制度。』內蒙古赤峰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林蔚說,公積金必須遵循『橫向公平性』原則,不能再對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產生二次放大效應。如果收入分配很難短期內實現公平,亟待統一的就是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范圍,防止公積金異化為過度福利的工具。(中新網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