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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消息稱,濟南市正研究現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進行調整的辦法,待確定後實施。(本報今日A04、A05版)
其實,在此之前有些城市已經暗自“鬆綁”,呼和浩特市做得更乾脆,正式取消了“限購令”。要不要放鬆或者取消限購,不少城市之所以在此問題上表現得頗爲猶豫,因爲限購是當初“新國八條”的明確要求。作爲一種應急手段,限購在一些城市起到了控制房價快速上漲的作用。時移勢易,現在國內不少城市的房價已經出現下行趨勢,限購逐漸顯得不合時宜了。呼和浩特相關官員也說,“市場需要限購,我們及時落實國家相關部委的通知,市場不需要限購,我們也應及時做好引導工作”。與其只做不說、暗中鬆動,倒不如依據“屬地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因地制宜地調整政策,讓羣衆明確知曉政策的變動。
雖然,目前不失爲調整限購政策的良機。但是,有意爲之的城市也應當做全盤考慮,防止房價的急劇起伏。長期以來,調控對房價的影響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說政策的每一次鬆動或收緊都能引發市場的心理波動。限購鬆動之後,如果房價出現大漲或者大跌,都不是地方政府所願意看到的,也不是羣衆能承受的。
隨着限購在各地或明或暗地鬆動,政府對房價的調控手段也應當有所轉變。“就房價調房價”難免有些急功近利。發揮市場的作用,以稅收或貨幣政策進行宏觀調控,或許應該成爲房價調控的新走向。(本報評論員沙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