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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場降雨後,房屋安全與維修又成了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尤其是在浙江奉化樓房垮塌事件發生後,省城老舊房屋的安全問題更是備受關注。濟南市房屋安全檢測鑑定中心統計顯示,今年四五兩個月,房屋安全鑑定申請量大量增加。其中,鑑定爲危房的,佔到總受理件數的30%左右。
本報記者喻雯
21日上午,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在英雄山北側勝利廣場舉辦深化“五服務”、房管惠民生主題活動。天雖然下着小雨,前來諮詢房子有關問題的市民絡繹不絕。雨季來臨,房屋安全問題諮詢佔了絕大多數。
“浙江奉化樓房垮塌事件發生後,通過熱線、網站、微博等諮詢的市民明顯增多。僅四五兩個月,申請做安全鑑定的單位、個人就有300多件。”濟南市房屋安全檢測鑑定中心鑑定科科長張然介紹,此前兩個月的申請量也就在二三十件,這樣算來增加了十倍。總的來看,單位來申請的佔到六成左右,個人佔到了四成。
從鑑定的總體情況來看,年代久遠的平房、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簡易樓房、進行過裝修及結構改造的房子是安全鑑定的重點,“很多房子都是磚木結構或是土坯平房。”
“這些房子房齡一般在30年以上,總的來看,房子主體結構開裂後形成的多是局部危險構件。”張然說,在房屋鑑定的四個結果中,構成整體危房的所佔比例不是很大,佔到總體鑑定量的30%左右。鑑定爲危房的房源多是建設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平房,及一些企業的老舊廠房。
濟南市房屋安全檢測鑑定中心副主任胡本勇說,有些危房的結構都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比如牆體開裂、柱子傾斜、開裂變形、地基明顯沉降等。
“並不是所有的危房都要拆除。”胡本勇說,根據鑑定,危房可以分爲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整體拆除四種情況對待。“像一些城郊個人建的房子,沒有經過規劃設計等手續的房屋,鑑定爲危房後一般都要拆除。”
“我家的房子如果鑑定成危房,誰來負責維修處理呢?”21日,家住二環西路附近的市民孫先生問。
對此,胡本勇說,房屋鑑定中心只是提供房屋安全鑑定的技術服務,鑑定爲危房後,相關的維修加固等工作如何開展,不在他們的工作範圍內。一般來說,相關的加固、拆除等費用應該由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責任人承擔。
根據有關規定,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人,共有的房屋,其產權共有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人。也有的房子產權是單位的,單位就是房屋安全責任人。“一些房屋產權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人。”
記者瞭解到,從現在的房子權屬來看,主要分爲:房改房、商品房、直管公房、企業的房子。與其相對應的責任主體分別是:個人、房管部門、企業。
“房屋安全責任人對房子都是要負責任的。”胡本勇說,他們要按照設計使用功能正確使用房屋,同時必須履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責任,發現有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委託房屋安全鑑定單位進行安全鑑定,按照鑑定意見進行處理。
“房屋就如同人的身體,同樣會有生老病死,在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的老化、構件強度的降低、結構安全儲備的減少,必然會產生由完好到損壞,由小損到大損,由大損到危險的過程。”張然說,房子都會“衰老”的,平時使用一定要注意。
諮詢活動現場,不少購買二手房的市民比較關注:啥情況下需要做房屋安全鑑定?市民張女士說,她買的是一個單位宿舍,房齡都30多年了,平時下雨房頂有時會漏雨,修過幾次也沒徹底修好。“臥室的牆也有小的裂縫,我擔心會越來越嚴重,需要做房屋安全鑑定嗎?”
對此,胡本勇說,一般來說,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繼續使用的,房屋安全責任人應當委託房屋安全鑑定單位進行房屋鑑定,確定房屋安全狀況: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房屋地基基礎、牆體或者其他承重構件出現明顯下沉、裂縫、變形、傾斜等情形;因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房屋出現裂縫、變形等異常情形。
“房屋安全鑑定沒有強制性,一般都是由房屋產權人或是房屋使用人來申請。”胡本勇說,一般來說,如果房子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超出這個就要來做鑑定了。
除了做安全鑑定,市民在平時也要注意做好房子的“自查”,做到防患於未然。比如結構安全日常自查,主要是對房屋的承重結構(樑、柱、板、牆)和附屬構件的牢固程度進行檢查,如檢查承重牆體有無明顯開裂、變形和傾斜;木屋架、屋面結構的出挑檐板是否有脫落跡象;磚柱有無彎曲、開裂;混凝土樑柱有無開裂、變形、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鏽蝕等;混凝土預製板有無橫向斷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