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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公積金制度的初衷是讓普通職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至今,公積金制度已經走過了10多年路程。在這期間,國內發生了太多的變化,原有的公積金制度已經不與時俱進了,有諸多不適宜的地方,修改完善,順乎民意,順理成章。只是公積金制度牽涉到千家萬戶、不同階層羣體的切身利益,可謂重要國策,其修改拖了這麼年,仍未完成,實在說不過去。
有專家透露,目前住建部正研究公積金改革,“相關條例修改緩慢源於利益博弈。”我們不禁要問:所謂利益博弈是何意思?說白了,無非是既得利益階層阻礙修改罷了。當前,有錢的單位多繳公積金,而這些單位的員工往往已有住房或改善住房的需求不高,他們得到的住房公積金補貼又比較多,成了變相的實物性補貼,他們當然不同意改變現行的規定。很多這類機構願意把這筆錢留在賬上,因爲將其存商業銀行有很大的利息收入。然而,部門是如何使用增值收益,外界是不清楚的,這裏也可能會出現公積金腐敗問題。與此同時,沒錢的單位怕增加自身經濟負擔而少繳或不繳公積金,侵害了中低收入階層的利益。在房價高企不下的情況下,中低收入階層因提取門檻過高,少有人能用公積金購房,只能到退休才提取,公積金已淪爲“劫貧濟富”的工具。公積金在銀行裏沉睡,產生的利息,是一筆糊塗賬,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公積金所有權歸個人,個人應該有一定的使用權。既然如此,不讓中低收入階層提取公積金補貼家用,無疑是對其經濟利益的傷害。
顯然,公積金條例修改是深化改革的一個具體體現,必然要維護中低收入階層的利益,觸及某些既得利益集團或階層的“奶酪”,招致某些既得利益集團或階層的阻撓在情理之中。公積金條例修改拖得越久,對某些既得利益集團或階層越有利,對廣大中低收入階層越不利。因此,公積金條例修改要提速,要向公衆亮出時間表。
在現代社會,牽涉公衆利益的決策不能是少數人關在屋子裏的行爲,而須開門廣納民智,向公衆問計,如果必要,不妨在國內開展討論,徵求各方面的意見,這也是滿足公衆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之必需,目的在於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如是,公積金條例修改有何難的?何至於拖得這麼久?至於所謂“利益博弈”,也不妨擺到桌面上。若決策公開透明,某些既得利益集團或階層不敢厚顏無恥地把它們的“奶酪”拿到桌面上討價還價,一些牽涉公衆利益的決策不可能成爲“利益博弈”的“馬拉松”式扯皮,決策的出臺斷不會那麼艱難。無欲則剛,解決公積金條例修改久拖不決並不難,只要主持部門一碗水端平,堅持公平正義即可。近年來,國內一些城市放寬公積金提取政策,這是與時俱進的,是對公積金條例修改的有力推動,有關部門應當深思。作者: -於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