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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蔣夢惟)日前,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明確2014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的繳存上限、下限和繳存比例。其中,月繳存上限增加至4170元,繳存比例仍爲12%,原則上不允許突破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 _acK({aid:1807,format:0,mode:1,gid:1,serverbaseurl:"me.afp.chinanews.com/"});
據介紹,北京自每年7月1日起都會執行新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即按照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對其做出調整。據悉,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是指當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每年臨近住房公積金年度末期時,市相關部門會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繳存額度。公開消息顯示,2014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比例爲12%。而6月初,市人保局、市統計局公佈了2013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爲5793元。按照“5793×300%×12%×2=月繳存額上限”這一公式計算,今年住房公積金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4170元。而此前一個年度,公積金的繳存上限爲3760元,因此,此次北京的繳存上限較上次上調了410元。
此外,爲遏制某些單位違規協助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還明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單位不滿一年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提供新單位爲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日前,公積金中心還公佈措施,要求加強以租房爲由提取管理。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