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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樓盤談好了總價,卻要另外付5000元的“居間服務費”,不少購房者最近都碰到了這樣的事。記者6月15日調查發現,今年至少有100個樓盤推出“電商”新型銷售方式,其要求購房者多付5000元“居間服務費”的方式,引發爭議。
張先生在後湖購買一套總價爲453056元的房子,被要求另付5000元的“居間服務費”給一家房產網站,參加其“電商”活動,否則不能享受到總價減2萬元的優惠。其服務內容無非就是通知看房、撮合籤合同等,並沒有提供額外有價值的服務。
記者調查發現,與房產網站合作推行“電商”模式的樓盤,今年猛增到上百家。
加收5000元的“電商”模式是否合乎規定?記者從房管部門獲悉,沒有取得預售證的樓盤,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費用,不能收取這5000元。拿到預售證能否收取?物價部門表示,這種情況還需具體調查。
房產律師吳良濤認爲,購房者多交這5000元享受到了總價減2萬元優惠,是可以交也可以不交,沒有違反自願選擇原則,不存在“霸王條款”。(記者馬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