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商報訊昨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北京發佈”官方微博獲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執法處處長呂志民日前表示,今後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提取公積金時,將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此外,本市租房提取公積金今後也將由一年提取一次,縮短爲三個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額爲本人和單位繳存公積金三個月的總和。
據介紹,此前,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在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購房發票等種類繁多的材料,“今後,這些家庭只需提供提取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以及銀行儲蓄賬戶,就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呂志民解釋稱,這是因爲公積金中心可以通過現在的貸款系統直接獲取購房人所有的貸款資料。
呂志民還表示,目前租房提取公積金存在大量的弄虛作假情況,過去是用假髮票和假合同,後來演化爲買真發票。針對這一狀況,此次新政策明確了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時限和提取的限額。然而,對於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有關上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呼聲,公積金中心其他相關負責人迴應稱,公積金中心將根據北京房地產市場的變化,統籌考慮這些原則,實時地進行正常調整,目前暫時不具備調整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