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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超標辦公用房,要杜絕應付式清退以及清退出來的辦公用房閒置,以免造成更大的“二次浪費”
“我們單位清退超標辦公用房後,多出了好幾個會議室,還擺上一些新買的會議桌椅,卻鎖着基本用不上。”北京市大興區一位基層幹部說。
自去年7月以來,全國各地黨政機關對面積超標辦公用房清退,體現了從中央到地方深化改革、樹立廉潔從政新風尚的決心。
但《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在北京、廣東、雲南、浙江等地調查發現,有些地方在清退工作中存在搞變通,糊弄數據交差的形式主義清退做法,不但違背了清退辦公用房的初衷,還出現了嚴重的“二次浪費”現象。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沈友軍認爲,清退超標辦公用房,僅是第一步。“不能狹隘地以爲清退出來就可以鎖在那裏不管,廣義的清退過程既包括清退超標辦公用房,還包括把清退出來的辦公用房整合好和利用好,後者是更關鍵的一環。不然會造成更大的浪費,羣衆也不會滿意。”
應付式清退的成本
本刊記者在多地調查發現,有些地方在清退中不僅存在搞變通,糊弄數據交差的情況,還出現了嚴重的“二次浪費”現象。
人員合併辦公是基層單位使辦公用房面積達標最常見的方式之一。即在面積較大的辦公室放上幾套桌椅,其實並沒有人辦公。雲南一位基層工作人員告訴本刊記者,有的辦公桌“就是掛個名”,其實長期無人使用,被掛名的一般是退居二線的老同志或長期病假的同志。
打隔斷是另一種常見的方法。有些單位給超標的領導辦公室打隔斷,將多餘面積隔成“會議室”、“接待室”等。但事實上,其他工作人員不可能到這裏搞“接待”,因此這部分面積實際上仍是該領導使用。
而且,打隔斷又會帶來新的支出,如隔出新辦公室要重新購置空調;再如有的大辦公室隔成小辦公室後,原有的大辦公桌、大書櫃、大沙發放不下,只能重新購置小型辦公設備。
更有甚者,一些單位爲了達標,乾脆把牆體加厚,把超標的面積覆蓋,不但損失辦公室空間,還增加改造成本。
而更大的浪費現象還在於,目前多數地方公佈辦公用房的清退數字都很籠統,只涉及單位總人數和清退總面積,對清退出來的房子作何用途未作進一步說明。從實際來看,還是大量“落鎖閒置”。
本刊記者在北京、廣東、雲南等地採訪時問及如何處置清退出來的辦公用房時,多位受訪幹部都說“在等上級政策”。
觀望情緒仍在持續
早在1999年12月21日,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就下發文件《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明確規定了各級領導幹部辦公室的使用面積標準。隨後,相關文件下發多個,但超標現象依然存在。
“有的幹部仍存特權思想,追求奢華享受,互相攀比;有的認爲辦公用房並不是佔爲私有,法律不會追究到自己;有的認爲‘法不責衆’,對辦公用房超標現象習以爲常。還有的地方,下級看上級,一層看一層,上級領導沒有實質舉動,下級也不動,這些心態都易讓清退流於形式。”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說。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教授劉獻認爲,“樓改”多年來屢陷“一陣風”式的困境,首先在於缺乏制度,多爲突擊式檢查整改,沒有問責,最終不了了之。其次,財政預算存漏洞,豪華大樓屢屢獲批。
雲南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李進參分析認爲,辦公用房應付式清退出現的原因有幾種:
一是源頭上未能把住超標關,“生米煮成熟飯”,事後彌補難度較大。二是有的部門和機關對規定的認識仍不到位,沒有仔細思考採用哪種方式最爲合理、不會造成浪費,只是單純地按照面積標準機械執行,不能因地制宜。三是有的單位、地方在落實中央規定時,缺乏細化的規定,如辦公用房的具體標準、後續安排等,在執行上存在差異或不到位。
清退超標辦公用房,必然觸動一些人的特權,有的幹部仍心存觀望。本刊記者近期在浙江南部某縣採訪時發現,當地不少正科級幹部的辦公室面積仍多達十多平方米,卻遲遲沒有啓動清退工作。
當地一位科級幹部在閒聊中說,上面制定的標準與實際情況相差太大,清退工作尚未開展有客觀原因。“正科級幹部辦公室9平方米、科級以下6平方米,但這棟辦公樓2009年之前就建成了,現有的辦公用房根本就沒有小於6平方米的辦公室,清退的話可能要好幾個不同科室的人在一起辦公、一起接待、一起接電話,工作會相互干擾,不少人有牴觸情緒,上面領導也很難設計出讓大家滿意的方案。”這位科級幹部說。
嚴格把控整改過程
多位受訪專家認爲,須嚴格把控整改過程,杜絕應付式清退造成大量“二次浪費”現象。
首先,各單位在整改過程中始終要將清退成果(清退面積、再利用面積)和清退成本結合起來統籌計劃,努力使清退成果最大化,同時又確保清退成本最小化。沈友軍舉例說,“如果多幾平方米都要裁去,不僅不符合實際情況,也會造成嚴重浪費,逼着一些單位和部門不得不‘搞變通’、‘玩造假’。與其如此,不如明確規定超出多少比例可暫時保留現狀,下一步再出臺政策進行清理整頓。”
廣東省一些基層幹部也建議,針對清理辦公用房中出現的“二次浪費”問題,有關部門應出臺相關標準,對已建成的超標辦公用房進行分類處置,對於超標面積極少、整改所需成本遠超收益的可保持現狀,而嚴重超標的則應徹底清理,避免搞“一刀切”清退。
其次,應按照標準編制,覈算出每個機關單位的合理辦公用房總面積,整改中不僅要求每個領導幹部的辦公面積要達標,同時要求整個機關的總面積也要達標,這樣就可以有效杜絕形式主義的出現。
最後,要對沒按照要求整改,以及“應付了事”、“換湯不換藥”等問題有明確懲罰措施,包括對不按要求清退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降級等處罰,以嚴厲的懲處機制消滅個別人的投機心理。
廣東省清遠市委書記葛長偉透露,今年4月該市直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市四套班子成員已全部調換到符合標準的房間辦公,不搞隔斷改造等表面文章,避免造成新的浪費。“清遠市直各單位的辦公用房,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制定統籌調配方案,可騰退辦公用房2萬多平方米,擬作爲新的市行政服務中心,既可以少建一幢樓,又可以讓羣衆看到我們抓整改的決心。”
還須配套政策跟進
多位受訪專家認爲,應重視配套政策跟進,避免清退出來的辦公用房閒置浪費,同時防止超標辦公用房“捲土重來”。
“要讓這些多餘的房子實現其價值,把騰退清理出來的辦公用房利用好、整合好、處置好。”廣東陸豐機關事務管理局一位幹部說,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儘快對清理出來的閒置房間做出具體處理規定,科學合理處理騰退房間和物品。
“你空出兩間、我空出三間,加起來數量也不少。”李進參說,如果這些辦公室長期空着,就造成了資源的閒置和浪費。關鍵是相關部門要下決心、下心力讓資產活起來,避免清退辦公用房工作“虎頭蛇尾”、走形式。相關部門應當對目前各單位清退辦公室的情況進行摸底後,制定出一套操作性較強的處置方案。”
李進參舉例說,一些單位內部進行了人員合併辦公的調整,那麼業務有關聯或性質相近的單位、空餘辦公室較多的單位與使用辦公室較少的單位能否也“合併辦公”?對各單位零碎的空餘辦公室進行調整後,如果能空出整體的辦公樓,能否出租或拍賣?“但應當注意的是,這些工作一是需要自上而下的協調,二是需要制定更靈活的處置方式,簡化審批程序。”
胡仙芝說,清退出來的辦公用房,可採取多種處置方法:比如,有些社會團體或公益事業組織辦公用房比較緊張,有的清退房可提供給這些團體組織使用,或建成圖書閱覽室等公益場所。
也可先交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登記造冊後統一移交國資部門,經資產評估後,實行公開拍賣。這樣既可以避免超標用房的反彈,也讓房屋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江蘇堂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荊玉堂認爲,黨政機關的辦公地在各個城市中,都是一些很好的地段,很多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想進城,這樣的房子它們可謂求之不得。如此一來,可謂一舉兩得。
“暫時不能處置的辦公用房,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一租賃,租金收入,可以直接存入財政非稅賬戶。”胡仙芝說。
在沈友軍看來,規範辦公用房管理是一項長期性、經常性的工作,爲杜絕“一陣風”,在整改到位後,還需要建立制度防止出現回潮。“各級黨政機關每年都應將樓堂館所建設和維修改造情況,作爲政務內容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人大、各級督察部門、審計部門均應加強對辦公用房配置情況的檢查,形成監督的長效機制。”
“要解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有必要對違規建設、違規配置辦公用房的行爲嚴厲查處,加大違規成本。”沈友軍最後說。(李鬆詹奕嘉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