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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記者從山東省住建廳獲悉,住建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近日聯合發佈了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
引導買賣雙方約定車位等歸屬
買賣合同新版本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註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如在預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明確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有效防範交易風險。
新的合同示範文本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明確出賣人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規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受人的義務。增加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而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糾紛。針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詳、買受人又最爲關心的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情況,小區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合同示範文本引導買賣雙方進行約定,明晰權利義務關係。
對“一房多賣”懲罰性約束
新範本細化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強。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引入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出賣人除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還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省住建廳相關人士表示。“新版本增加了舊版本中沒有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這將促進開發商把項目做完,減少爛尾樓的出現。”
此外,30日,省住建廳相關人士介紹說,“已接到通知,並組織參加住建部的相關培訓,目前正在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