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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5月25日訊(記者王偉平)近日,芝罘區中正山莊業主反映,業主不籤裝修保證協議就不讓裝修,簽約交錢裝修完成、業主入住近一年後,物業公司卻遲遲不給退裝修保證金。“錢雖只有1500元或2000元,但物業公司不能亂扣費壓着業主的錢不給退啊。”業主張先生說。物業公司楊經理表示,近期因爲經濟適用房交房的原因耽誤了3個月,不過,物業對按照協議裝修的業主,將分批退還裝修保證金。
近日,芝罘區中正山莊業主張先生向記者反映,他是中正山莊的業主,家裏的房子已經裝修好,並且入住已經快一年了,但物業公司遲遲不給退裝修保證金。“裝修前,不簽約就不讓裝修,簽約得交裝修保證金;去年6月份,我就入住裝修好的房子,至今還不給退裝修保證金。”
23日,記者來到了中正山莊小區29號樓。業主表示,因爲所住樓層是多層,沒有電梯,裝修很不方便,就隨手將裝修材料放在走廊裏了。但物業公司竟然貼出“關於裝修垃圾統一堆放的通知”:“裝修垃圾需按規定統一堆放到指定垃圾堆放處,不按規定統一堆放者將扣除裝修保證金。6號樓裝修垃圾需堆放到5號樓與6號樓之間空地處。”
業主劉先生說,中正山莊分爲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其中經適房就有326套,他是經適房其中一名業主。他說,他家的裝修保證金交了1500元,而商品房的裝修保證金則交了2000元。“當時除了交裝修保證金,還交了物業費等,現在經適房業主的裝修保證金也沒退。”他說,根據《煙臺市物業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除法律法規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業主收取違約金、押金、保證金等。確需收取押金的,必須與業主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業主在裝修期間產生的垃圾,在規定期限內可自行清運、亦可委託物業管理企業清運,並簽訂委託清運合同,清運費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劉先生說,沒聽說不按照規定堆放垃圾就扣裝修保證金。
隨後,記者採訪了煙臺中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楊經理。對於爲何裝修保證金在業主入住近一年後還不給退和堆放垃圾不當扣裝修保證金的問題,他告訴記者,裝修保證協議是根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住宅裝飾裝修服務協議,包括裝修實施內容、期限、施工時間、裝修保證金收取和退還,“通常情況下,裝修保證金在業主入住後3個月就退,但因爲小區裏有部分經適房,耽誤了3個月時間,同時,業主都是陸陸續續要求物業公司驗房,爲了方便,對業主進行分批次、集中式的驗房後,將分批次退還押金。”楊經理說,“垃圾堆放不當扣裝修保證金的通知,並沒有實際上執行扣款,目的在於讓業主更好地堆放裝修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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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保證金
咋收取
許多市民和中正山莊的業主會有同樣的疑問:裝修保證金,煙臺市《煙臺市物業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關於裝修保證金的說法不統一,那麼裝修保證金到底該不該收?
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科張經雙介紹,雖然《煙臺市物業服務管理暫行辦法》(2004年施行)建議不收取裝修保證金,但根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2009年施行)業主應當與物業公司簽訂裝修服務協議,其中涉及到裝修保證金的收取和退還。“按照裝修協議來,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按照規定時間退還,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