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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房款,苦等兩年才能從開發商手中拿到房產證的日子,今後將一去不返。昨日,北京市住建委發佈修訂後的《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範(試行)》,明確從7月1日起,購房人購買預售的新房,可以單方自行辦理房產證。
開發商先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備案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新建商品房按規定應當由開發商先辦理初始登記,也就是辦理大產權。然後再由開發商統一爲購房人辦理每戶的房產證。由於開發商辦分戶產權證一般是分批進行,這就造成有些購房人買房後等上好幾年才能拿到房產證。
《規範》規定,開發商完成房屋初始登記後,應當在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備案手續,並將其申請書、營業執照、購房人名單等申請材料事先一次性提交給登記部門備案。這樣的話,購房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證件、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即可隨時自行辦理房產證。但房屋地址、面積和價款有變化的,還應提交與開發商簽訂的補充協議。
房屋信息公示後可自行辦理房本
“無論是商品房、經適房,還是限價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只要是新建並且進行預售的房屋,購房人都可以這樣辦理房產證。”該負責人介紹,今後,市住建委網站會公示開發商的名稱、房屋坐落、房屋用途、房屋面積以及登記時間。購房人看到公示信息後,就可自行前往辦理房產證。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規範》的修訂主要對羣衆反映較爲強烈的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措施,不涉及管理體制,與不動產統一登記無關。不動產統一登記將待相關工作方案出臺後,再按新的要求執行。
另外,修訂稿涉及限購內容的,由於有專門規定,仍按相關規定執行。
解讀
1房屋贈與雙方到場無需公證
過去,假如父親想將名下一套房屋贈與自己的兒子,過戶前必須先去公證處辦理房屋贈與合同公證,支付公證費。此次修訂後的《規範》中,取消了贈與合同必須公證的要求。
市住建委:房屋贈與屬於贈與方和受贈方共同申請辦理的事項,在雙方提交贈與合同且本人到場的情況下,登記部門有能力審查贈與行爲的真實性,因此無需要求辦理公證。按現行限購政策,受贈方須具有購房資格才能接受贈與。如贈與方不能到場,委託他人辦理,委託書必須公證,避免假冒產權人將房屋贈與他人;受贈方不能到場,其委託書無需公證。
需要指出的是,同一家庭成員之間互相贈與房產,因家庭房屋總數沒有增加,不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覈。
2辦房本不用維修資金收據
《規範》還取消了預售商品住宅購房人辦理轉移登記時要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收據的規定。也就是說,購房人辦理房產證時,不再需要提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收據。
市住建委:爲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足額收取,新《規範》規定開發商在辦理商品住宅的“大產權”時,不再區分是否是預售項目,全部都要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訖證明。即開發商在辦理“大產權”時,維修資金就必須要按整棟樓交齊。因爲辦理“大產權”是在業主辦理房產證之前,在保證整棟樓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情況下,沒必要在辦理房產證時再收取專項維修資金收據。
3房改房補證不必單位證明
按照北京之前的規定,房產證遺失的,產權人在登報聲明作廢後可申請補發。但房改房的房本如果遺失,需原售房單位出具已領證的說明後才能補發。新《規範》中,取消了房改房遺失補證需售房單位出證明的規定。
市住建委:過去要求出示單位證明,是爲防止職工擅自將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遺失補證並非房屋上市交易,不會發生新的登記行爲;再者房改工作在北京已經進行了20多年,原來的售房單位有的重組、改制,有的已經不存在甚至已破產,如果再找原單位開證明,確實非常困難,而且也無必要,因此取消了這一規定。本報記者趙瑩瑩J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