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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廣州市黃埔區瞭解到,該區要求全區處級以上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在5月30日前自行清退違規多佔住房,並將探索解決幹部異地任職住房管理辦法。
黃埔區要求各單位對領導幹部上報的住房情況信息進行審覈查證,並將對自查自糾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重點抽查。
早在去年底,黃埔區已在全市10區2個縣級市中率先完成了清理辦公用房的工作。去年11月9日,黃埔區主要領導的辦公用房就已經按照中辦17號文精神要求調整完畢。到去年11月18日,全區絕大部分單位完成了對辦公用房的清理調整。其中文衝街黨工委書記和副書記帶頭合併辦公,調整後騰退出辦公用房,將在外辦公的有關科室召回街道辦公,集中統一管理。
黃埔區已全部按照規定整改到位,騰退超標辦公用房190間,共5875.44平方米。(記者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