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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記者陳榮炎報道備受關注的佛山“房姐”白鳳涉集資詐騙1.6億多元案終於水落石出。新快報記者昨日從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獲悉,該案於今年4月1日公開開庭審理,日前已作出判決,被告人白鳳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其名下13套房產在內的涉案財產將依法處置,按比例發還給各被害人。
據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白鳳於2007年開始從事民間高息借貸活動,在2007至2008年間將鉅額高息借款轉借他人後無法收回,造成資金鍊斷裂。爲填補資金缺口,2008年至2012年11月間,白鳳虛構了幫企業向銀行歸還到期貸款、生意資金週轉困難等事實,以高額利息回報爲誘餌,採用後筆集資款兌付前筆集資款本息的方式,向蘇某某、何某某、孫某某、鄭某某等30多人非法集資,實際騙取蘇某某等11名被害人共計1.6億多元。
指控稱,被告人白鳳集資所得款項,部分用於償還到期的借款本金及支付高額利息,部分用於購置房產、汽車、高檔傢俱等個人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