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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其“吸金”34億元詐騙1.6億元
本報佛山訊(記者劉藝明)佛山“房姐”白鳳5年間非法“吸金”34億元,最終被指控集資詐騙11人共計1.6億元。近日,佛山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其遭扣押的14套房產、6個車位等財物被依法處置。
據佛山中院查明,被告人白鳳於2007年開始從事民間高息借貸活動,在2007年至2008年間將鉅額高息借款轉借他人後無法收回,造成資金鍊斷裂。
爲填補上述資金缺口,2008年至2012年11月間,白鳳虛構了幫企業向銀行歸還到期貸款、生意資金週轉困難等事實,以高額利息回報爲誘餌,採用後筆集資款兌付前筆集資款本息的方式,向蘇某某、何某某、孫某某、鄭某某等30多人非法集資,實際騙取蘇某某等11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16723.5907萬元。白鳳集資所得款項部分用於償還到期的借款本金及支付高額利息外,部分用於購置房產、汽車、高檔傢俱等個人揮霍。